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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個人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基督

諸「個人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基督

何宗陽編著

本文为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之補述。

本文以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的「主觀的真理」來說明: 如今被基督徒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

本文也羅列各種基督論論述補述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耶稣的神格地位到底曾經走過怎樣離奇曲折的變化? 耶稣只是幻影?  耶稣只是人? 耶稣是人是神? 耶稣是半人半神?  耶稣不是人是神? 耶稣是父神耶和華?  耶稣是神? 這些曾經是有可能影響後世達數百千年的神學論點都將詳述於後。當我們一旦比較瞭解在現行統一的「三位一體」神觀背後 這些令人驚心動魄的人為神學鬥爭之後, 我們也就比較容易瞭解《聖經》裡有關耶穌的記載已被神化或修改過,有關對耶穌的史實性的質疑也是有據可信的。

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的「主觀的真理」

在十九世紀達到頂點的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無可避免的使得過去人們所認為神聖、珍貴、絕對和神性的東西,變成了相對的歷史產物。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 Rudolf Bultmann,1884-1976 )提出了極為特別的一套歷史觀。他認為「新約聖經的世界圖像,是一種神話的世界圖像。這種世界,是一個三層的結構: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過,即使是今世,它不單單是自然的日常事件……它也更加是超自然權勢,神與祂的眾天使,撒但與牠的魔鬼做工的舞臺。這些超自然的權勢,介入了自然的事件,並且干涉了人類的思想、意志與行動。」

布特曼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完全是「神話」的講述。他認為真理即是一種個人「主觀的真理」、或「主體的真理」,並且曾說過「真理的定義是:主體在一種最激情式內向性的近似歷程中,所固執的一項客觀的不確定性,這便是真理;它是一個存在的個人所能夠證得的最高真理。」

布特曼也認為,在科學時代不能再用神話傳揚基督福音,因為那些超自然的神話,只是過去的事件,無法重複出現,禁不起科學的驗證,只能存在於當時文化所能接受的世界觀裡,所以神話已不足以採信。

人們所相信、所傳講的耶穌,不是客觀角度記載的耶穌真貌,而是添加作者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如今被人們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因為信仰的核心不在於能獲得「歷史的耶穌」的知識,而在於現今與基督個別的「相遇」。所謂相遇就是我們覺得事件對我們有意義

布特曼的確依循了「詮釋學循環」,並且更直接的站在存有的立場上看待我們生命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就布特曼來說,他認為「真實歷史」發生在一個決定性的時刻,當人面對他所要做的決定的一剎那。在真實的歷史裡面,沒有任何事物是一般性的、客觀的。人並不把他周圍的世界,及別人當作客體,他自己當作主體。他甚至不會讓他的「自我」脫離自己,從外面、客觀的觀察自己。布特曼想要掙脫一切一般性的、客觀的理論,只有個人投身進去的事件才發生意義,也就是說具體的、主觀的經驗才對人有意義。

任何事件若有意義,就必須讓人有參與,並覺知這樣一件事情對我的意義。布特曼舉了個例子:「當我在室內聽到外面有一個小女孩被車子撞了,我可能會有一點憐憫之心油然而生,但是我更可能安坐在我的椅子上繼續閱讀。但是若有人告訴我被撞的小女孩是我的大女兒,這樣一個事件我就不能置身事外,我會有很複雜的情緒反應,並且我將會馬上放下書本,衝到街上去。」這就是布特曼對「相遇」(Encounter)的解釋。同樣的,神人之間也必須有「相遇」,否則在聖經所提到的一切記載,都只是「普通歷史」(的記載)而已。唯有我們在所傳講的神的話(Word)中與神相遇,「啟示」才發生,「真實歷史」才開始,並且救恩才因此對我們有意義。

基督論

基督論就是環繞著教會根基耶穌基督的論述。《聖經》記載耶穌曾問及門徒:「你們說我是誰?」,門徒的答案亦得耶穌所認同。但基督論自教會發展便一直撼動著教會,是神學家辯論的主題,也是正統與異端的攻防戰場;更是早期東西方教會分裂的爆發點。

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為了打擊阿里烏教派而宣告:「基督是完全的神」。但教會並沒有因此而太平,教內對於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以及在神性和人性之間的關係眾說紛紜,且反覆在政治上相互角力。一直到公元451年的迦克墩公會議,教會才承認「基督是完全的人」。基督是真上帝又是真人,具神人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可是教會依然沒有因此而平靜,反而引起「二性如何結合在基督身上」的爭論。東西方教會因著對解經方式不同,對基督的二性也有不同的觀點,故引起神學和政治的鬥爭。安提阿學派的聶斯脫里和亞歷山大學派的區利羅,就是頗具代表性的人物。

當初釋經角度不同所引發的爭議,直至今天仍持續震盪。德國頗具影響力的神學家布特曼在面對自由主義者,以安提阿學派注重聖經字義和歷史背景的解經精神,所發展出來的「歷史耶穌的追尋」運動時,以亞歷山大學派寓意解經觀點,就「歷史的耶穌」和「信仰的基督」之間的落差,提出其獨特的看法。

 

基督論論述

 普遍論述

基督兼有神人二性,是完整的神(即上帝),也是完全的人。此二性俱各完備,合於一個位格,不混合為一性,也不相分為兩性。神人二性,即為他的神性。按系統神學解釋:「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合於一位」。

不同的基督教宗派的主張有共通之點,也有若干差異。例如信義宗的始創人馬丁·路德主張基督有神人二性是:即使在基督升天之後,人性仍無所不在、屬性互通。屬性互通的宗教假設導致了爭辯,有的主張基督在成肉身時放棄了神的屬性,僅偶爾的使用神性;有的則主張基督任何時候都有神的屬性,不過是予以隱藏或僅暗中使用

   

聶斯脫里的基督論

二性結合的困擾

第四世紀亞歷山大教會長老亞流(256-336)認為如果耶穌是邏各斯(logos)的化身,與父神相同,那麼神性會因耶穌在時間中的人性而改變,而且上帝會在裡面受苦,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耶穌基督裡面道成肉身的邏各斯,並不是完全神聖的,而是一個偉大且地位很高的受造物。及後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通過《信經》欲解決此爭議,但對神人二性的探討仍繼續發展。

二性是道德性的結合

亞歷山大學派主張,神人二性合為一性,神性在其中滲透一切,並且完全控制人性。安提阿學派則相信基督擁有由肉身、理性和自由意志構成的完整人性。主張耶穌基督具有二性和二位格。也就是說兩個人可以變成一個人,而同時又是一個人。就好像多人組成的協會,在法律的眼中,也算是一個人或一個法人。所以聶斯脫里認為,上帝的道和基督來到世界,完成道成肉身,兩者是不可分割的,但可以同在一個位格裡,同尊同榮,同受萬物敬拜。

基督固然為救贖眾人而死,但祂裡面神的道卻不可能死,所以基督神人二性必須有所區分,因此強調神性與人性的結合是道德性的結合,是意志上的結合,而非本質上的合一。雖然別人因為他提出馬利亞為「生基督的人」,不是「生神的人」,而指控他否認基督的神性,但他否認這個說法,強調他只是堅持把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分別出來。

結合以後成為完全的人

聶斯脫里認為一個存有不可能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 因此堅稱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本著自己的恩慈,倒空自己,成為人的樣式,神藉著「虛己」彰顯出來,而人性則被高舉起來,] 所以基督應該是完全的人。也唯有祂是人,才能體貼人的軟弱、絕望和試探。而且祂要同時是無罪的人,才能做人的代表,替他們贖罪。

對聶斯脫里基督論的質疑

由於聶斯脫里認定神-人二性的特徵,必須永遠劃分清楚,因此二性之間的道德性結合,有如穿外套一般,二性便只能有表面連接的關係,這將使二性之間的「屬性相通」無法發展。

區利羅的基督論

區利羅的道成肉身理論

由於亞歷山大學派強調神的超越性,特別是祂的不變性,以及不受感情影響的特性,規定這個神-人二性的結合,不可讓受造的敗壞感染到神的本性。因此區利羅宣稱道本身與擁有理性靈魂的肉體結合為一,成為一個人,或被稱為「人子」。是神-人二性按照無法言喻、無法解釋的方式結合,產生出一位主及聖子耶穌基督。祂在母腹當中便已經與肉身結合,因此可說是從肉身而生,因為祂使自己通過被生產的過程而得著一個身體。對於祂的「受害與復活」,因為神並非屬形質的,所以不可能受痛苦,祂在被打、被釘時,是那成為祂身體的身體在承受苦難。

區利羅的道成肉身方式

根據區利羅的說法,道成肉身的肉體裡並無人類的位格,是耶穌基督的位格,透過馬利亞取了人類的肉身,也就是說馬利亞生了肉身的神,這就是道成肉身的方式,神的兒子就是耶穌基督的人格。耶穌基督的人性似乎沒有位格,但它仍然超過單純的身體與動物的生命力。因為耶穌基督的人性,仍包括真正人性的一切,如:靈、魂、體、心志和意志。只是對洛格斯而言,它沒有獨立自主的個人存在,是完全屬乎神了。神,洛格斯,並不是臨到一個人身上,而是真的變成一個完全的人,同時又仍然是完全的神。換言之,二性結合後只有一性,人性完全融入神性之中。唯有神才有能力勝過死亡,拯救人類。

對區利羅基督論的質疑

二性結合成一性之後,耶穌基督如何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區利羅強調神性不能受苦,是當作工具之道成肉身的人性在受苦,但神-人二性「屬性相通」,神性如何只讓人性受苦,而自己無感覺?若無感覺,屬性有相通嗎?

布特曼的基督論

耶穌的真實性權威受到質疑

在十七世紀中葉理性主義興起以前,人們對於聖經記載的歷史事蹟幾乎全盤接受。理性主義興起之後科學進步,人類接收訊息的層面越來越多元化,人的主觀意識也越來越抬頭,開始對過去的權威產生質疑。在信仰方面,對新約作者的原意和當時歷史的證據,也開始引起聖經學者的探討。到了十九世紀,對《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達到顛峰,有人發現新約作者對歷史並不重視,每個作者對耶穌的形象都各有強調,因此引發人們對「福音信息所傳講的基督」與「經文背後真正歷史的耶穌」何者為真?的探討。

從歷史的觀點分析耶穌基督

布特曼當時用「形式批判學」(分析聖經書捲成書的過程與所用的形式,來確定內容的真實性。)分析發現,符類福音較多的是文化產物,真正經得起歷史批判的證據不多。而且打從使徒約翰和保羅開始,就不著重在耶穌生活細節的記載,而在於要求對末日審判信息的回應。他們所傳的基督,並非歷史上的耶穌,而是要觸動聽眾的心,引起接受、崇拜和信仰的基督。因為他們福音信息所著重的是,「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要傳揚祂,使人認識上帝的作為,從而獲得更豐盛的生命。」

也就是說,人們所相信、所傳講的耶穌,不是客觀角度記載的耶穌真貌,而是添加作者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如今被人們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對基督而言,歷史不具有絕對的重要性,只要耶穌存在過,而基督教傳揚福音信息(Kerygma)是建立在耶穌身上就夠了,其餘的靠信心接受。所以,他認為缺乏對「歷史的耶穌」的知識,並無損於對基督的信仰,因為信仰的核心不在於能獲得「歷史的耶穌」的知識,而在於現今與基督個別的「相遇」。

所謂相遇就是我們覺得事件對我們有意義,例如我們知道一件災難,這是一個事不關己的事件,但若事件當中有我們至親的人,我們會有感受且做出反應,這事件便與我們有了意義,這就是相遇。如果我們從信息中感受到基督向我們說話,我們願意接受祂,覺得生命與祂有了關係,救恩的工程在那一刻便完成了。如果我們的心對福音信息沒有感覺、沒有反應,即便耶穌站在我們面前,我們依然與救恩無關。就好像當時的文士、法利賽人一樣,即便耶穌真實地站在他們面前,仍不具任何意義。所以布特曼認為福音的核心是「信仰的基督」,而非「歷史的耶穌」。基督既是福音的核心,那在布特曼的觀念中,基督是什麼呢?

從存在的理論定義基督

布特曼認為,在科學時代不能再用神話傳揚基督福音,因為那些超自然的神話,只是過去的事件,無法重複出現,禁不起科學的驗證,只能存在於當時文化所能接受的世界觀裡,所以神話已不足以採信。於是布特曼在1941年提出「非神話化」的論述。布特曼的「非神話化」並非如自由主義者所強調的,要將聖經中的神話故事全部剔除,因為他認為這些神話的背後隱藏著基督福音的信息,全部剔除會使信息受到虧損,所以只要重新解釋,便可以看出其中所要表達的真理。

例如:他相信復活,但他認為復活是發生在門徒主觀經驗裡的事,並不是歷史舞台上的事,也就是說,耶穌的復活是門徒自己感覺的,不是耶穌肉身真實的復活。所以,布特曼相信耶穌的確復活了,但是復活在基督教所傳揚的福音信息當中。

這神話的問題若不解決,不單會讓現代人無法接受基督徒所傳的信息,也會讓它混淆了這信息本身的內涵,進而攔阻人真正與福音信息相遇,所以他認為「非神話化」可以幫助人與神相遇。

布特曼就存在主義的觀點認為,聖經裡的末世審判,並非是神在將來世界結束時的審判,而是目前「此時此刻」的我們聆聽到福音的信息,根據我們所知神在基督裡成就的事,然後做出回應和選擇,我們便在福音信息中與基督相遇。對我們而言,這一刻就是「末世審判」,因為神的話透過基督,超越時空地直接向我們呼籲,當我們憑信心接受的時候,便脫離了罪的轄制,揮別過去舊有的生命,得到「兒子的名份」,有了新的生命和真正的自由,神所應許的國度馬上具體地臨在我們的身上,不必等到未來。雖然我們的肉身仍在這個世界受制於時間,且面對諸多的試煉,但我們的靈可以超越時空與主同在,因著信心得以與基督成為同時代的人,在祂的經歷中與祂一起感動。

但布特曼認為我們這樣的名份並不是一次擁有,便可以永遠擁有,也就是說我們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我們要隨時保持儆醒,隨時預備心與基督相遇,因為根據存在主義的理論,人的救恩只能發生於他在具體世界中的存在狀態,人所面臨的每一瞬間都是末世審判。]所以在布特曼的眼中,基督就是福音的核心,是神永存的道,透過基督傳遞福音信息,對每一世代聆聽者的呼籲,是一種禮物,無時無刻不斷地針對個人發出邀請,並挑戰做出決定。

布特曼基督論的影響

布特曼為了讓現代人能接受合乎現代思想的基督信仰,運用存在的角度來詮釋新約,使喜歡用科學角度思辯的人,不再認為基督教是一種怪力亂神的宗教。而且他對「神的超越性」的論述,也使得在自由主義論者所強調的「神的臨在性」衝擊之下,搖搖欲墜的基督信仰得以重新站穩腳步,這是布特曼的大功勞。但他忽視歷史的看法,讓人不再重視歷史的耶穌,而轉向宣揚信仰的基督。同時也造成人們對聖經的權威性產生懷疑。

對布特曼基督論的質疑

布特曼過於強調個人化,認為救恩不是神的揀選,而是個人對福音信息作主觀詮釋後的抉擇,這讓人疑惑,救恩的主權到底是在神?還是在人?筆者一直找不到布特曼的教會論論述,不知道在對神的關係上,如此強調個人化的主觀領受,教會要靠什麼來維持合一的見證?

關於基督論的異端

多西特派(Docetists

多西特派主張基督只有神性,而無人性。基督降世的肉體,並非實有其身,不過幻象而已(正像約翰一書四章二至三節所說的,不承認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

伊便尼派(Ebionites

伊便尼派是最早期跟隨耶穌的信徒,全部是猶太人。羅馬帝國成立基督教為國教之後,他們受了羅馬制定的新派不斷的壓制和殺害,繼而分散,遠至遠東。耶穌的門徒湯瑪斯去了印度傳教,直至十五世紀,他的教會才被發現,這教會經過長久的抵抗,終於在十六世紀末,它被迫轉變為天主教。

伊便尼派認為,重要的是靈修,不是傳道。並且表明:耶穌屬於人性,基督屬於神性,而每一個人都可以跟耶穌一樣的從人性轉為神性。那是透過淨化自己的身體和意念、內心不斷尋找和靜待,以能慢慢地意識到上帝的意義。伊便尼派又說: 人的本身是一個神聖之地,每個人都能在自己裡面存在的一個神聖的殿堂內,耐心地尋找那至聖之聖的存在,在這一段路途上,逐漸認識自己的真面目,最終,能夠認出人是神的影象,因而能與上帝合一。人與上帝完全合一的時候,他就會成為那個所說及的新耶路撒冷。因為人的本身是一個聖殿,雖然是污穢了的聖殿,人並沒有其他聖堂的需要。 請參考: http://ebionite.com。

亞流派(Arians

亞流派認為基督的神性不完備,是道與人身相合,而成為基督,不可與神相比。 亞流(Arian)說:基督乃是神所造的,不過在萬世以前被造在萬物之先而已,所以基督也有不存在的時候。

亞玻里拿留派 (Apollinarians

亞玻里拿留派認為基督的人性不完全。說基督僅有人的身體與人的魂,沒有人的靈,乃是以道隱代人的靈。

聶斯脫里派(Nestorians——即曾經傳到中國之景教,隸屬東方亞述教會

聶斯脫里派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分而不合

歐迪奇派(Eutychians

歐迪奇派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溶合為一,成為第三性

參考文獻資料  :

  1.   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
  2. 维基百科,基督論
  3. 布特曼神學思想簡介gilbert (阿冠)

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

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格地位演變 

何宗陽編著

基督教派分裂表(2000)

18世紀理性主義在歐洲抬頭之後, 有關對耶穌的史實性的質疑就未曾停止。非宗教性的耶穌研究會的聖經學者曾以投票方式表達自己觀點形成確論—-新約四部福音中絕大部分都不是史實。20世紀初期的醫學家史懷哲醫生。他在他的著作《歷史性耶穌的謎團》(The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裡更提出:「(聖經中描述的)拿撒勒人耶穌……從來都未存在過。」而另一方面,即使歷史上的旁證支持有耶穌這一個人,仍然有人認為《聖經》裡有關耶穌的記載已被神化或修改過。 (維基百科, 2009g)

Slide1本文將以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來佐證《聖經》裡有關耶穌的記載已被神化或修改過,有關對耶穌的史實性的質疑也是有據可信的。

耶稣是基督教的核心人物。現今 一般教會都採納「三位一體」的神觀,雖這名詞在聖經中從未出現。該神觀認為: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但祂們不是三位神,而是同一位神;而且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也不是聖靈。

然而, 耶稣的神的本質是否”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其實,  它們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 各基督教教派及各種神學說法對耶稣的神格地位並非一統。

眾所周知, 基督教是由五個主要的教派所組成:天主教、東正教、東方正統教會、聖公宗及基督新教,每一个教派下面又有眾多分支。 從基督教歷史發展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 東方正統教會,在中國稱為景教的基督教聂斯脱里派(Nestorians) ,也就是東方亞述教會,和在早期教會被認為是異端的一些主張運動—今日已不復存在而且通常並不被當作是基督教派, 如諾斯替主義,以便尼主義以及亞流(阿里烏)主義,它們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對耶稣的神格地位並非一致。 現今一般教會所採納「三位一體」的神觀其實可以說是經過數百年激烈競爭之後的勝利產物。

耶稣的神格地位到底曾經走過怎樣離奇曲折的變化? 耶稣只是幻影?  耶稣只是人? 耶稣是人是神? 耶稣是半人半神?  耶稣不是人是神? 耶稣是父神耶和華?  耶稣是神? 這些曾經是有可能影響後世達數百千年的神學論點都將詳述於後。

當我們一旦比較瞭解在統一的「三位一體」神觀背後 這些令人驚心動魄的人為神學鬥爭之後 ,我們也就比較容易瞭解《聖經》裡有關耶穌的記載已被神化或修改過,有關對耶穌的史實性的質疑也是有據可信的。

幻影說Docetism),是早期基督教對基督的表述之一,後被定為異端學說。其認為耶穌的肉身並沒有真正在世發生,只是一個影子、幻象或幻影形體。

基督教最早的旁支教義之一,認為基督在世並無真實或自然形體,僅有表象或幻影形體。這種教義的初期形式在《新約全書》中的《約翰一書》等處曾間接提到,但只是在成為2世紀諾斯替教(Gnosticism)的重要教理時才表現為完整體系。

幻影說學派相信物質的世界是惡的,因此上帝不可能以聖潔的本體取了屬物質的肉體。幻影說認為耶穌基督在世的活動全只是一個幻影形體。使徒約翰所寫的福音書和書信之中,也曾提到這派的學說及加以反駁與辯論。希坡律陀指馬吉安是相信幻影說:即基督以人的形象出現,本質卻不是人,且沒有真正在十字架上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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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動力式神格唯一論(Dynamic Monarchianism         又稱「嗣子論」(Adoptionism 。最早由狄奧多士(Theodotus)提出。他認為耶穌是人,靈性高超,聖靈便降在祂身上,神立祂為嗣子。祂的神性是在受洗或復活時,神才賜給祂。耶穌的神性不是永恆的,有時間性。因為經云:「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詩二7;徒十三33)。「今日」好像使耶穌的神性受到限制;事實上,「今日」是永恆中的「今日」,在亙古就有了。初代教會將「嗣子論」視為異端。嗣子論以犧牲基督的神性,以求維護神格的獨一性,結果將基督視爲一被神揀選、有聖靈居住于其中的常人而已,徹底否認了基督的神性。

基督教內兩派異端觀點。一派發生於2、3世紀,又稱能動神格唯一論(Dynamic Monarchianism);另一派在8世紀興起於西班牙。西班牙境內托萊多(Toledo)大主教埃里潘多斯(Elipandus)區分基督神人二性的作用,提出基督作為人乃是上帝的嗣子,區別於作為神的基督即上帝之子。瑪利亞之子是道成肉身,他本質上不是上帝的生子,而是他的嗣子。798年教宗(教皇)利奧三世(Leo III)召開羅馬會議,譴責基督嗣子論。12世紀,這種觀點又由阿伯拉爾(Peter Abelard)*一派重新提出。

基督教聂斯脱里派(Nestorians) ,也就是东方亚述教会,景教.聂斯脱利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 过分强调耶稣的人性,由此淡化了他的神性,这是基于其“基督分成神人两性”的主张。同时,他不主张将玛利亚称为“天主之母”,只视之为“耶稣之母”,因为玛丽亚赋予耶稣的为人性。 431年以弗所普教会议  分裂出.

以弗所普教会议,是于公元431年由拜占庭皇帝狄奥多西斯二世在小亚细亚省的以弗所举行的第三次基督宗教大公会议,在以弗所则是第一次,约2,000主教出席。其主要议题是关于聂斯脱利派关于玛利亚神性之争,决定了玛利亚为圣母(Theotokos)的教义。

当时教会出现强烈敬拜玛利亚的趋势,故君士坦丁堡牧首聂斯脱利与其他人一同反对。此争论涉及玛利亚荣位和耶稣诞生方面的教义,为了维护当时教会的统一,故狄奥多西二世召开此次大公会议。聂斯脱利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过分强调耶稣的人性,由此淡化了他的神性,这是基于其“基督分成神人两性”的主张。同时,他不主张将玛利亚称为“天主之母”,只视之为“耶稣之母”,因为玛丽亚赋予耶稣的为人性。会议将聂斯脱利及追随者定为异端并革除职务。确定耶稣为神性,玛利亚所生为形作耶稣的天主,因此是名副其实的圣母。

以弗所公会议(Ecumenical Council of Ephesus)召开后,多个派别的冲突虽被调解,但聂氏被革除主教职务,最终客死埃及。其派别亦被认定是异端,然而追随者并不因此而轻易放弃,遂往美索不达米亚、波斯、印度以及远东等地区宣教。景教即唐朝时期正式传入中国的基督教聂斯脱里派,也就是东方亚述教会,起源于今日叙利亚,被视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基督教派,成为汉学研究一个活跃的领域。唐朝时曾一度在长安兴盛,并在全国都建有“十字寺”,但多由非汉族民众所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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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烏教派Arianism於318年或320年公開發表主張,強調基督既不是真神,也不是真人,是天父與人之間的半神(Semi-god),為被造者中的首先及最高者。 」。《新約·約翰福音》14:28記載,耶穌曾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325年 – 第一次尼西亞會議 分裂出.

阿里烏教派(Arianism,或稱亞流主義學派阿里烏主義亞流主義亞流派),是由曾任亞歷山大主教的阿利烏(或譯亞流)所領導的基督教派別,根據《聖經》所載主張耶穌次於天父和反對教會佔有大量財富。在不同的大公會議中都斥之為異端。

聖子從屬聖父論(Subordinationism)

又稱亞流派(Arianism)。亞流是教會領袖,他為了維護獨一真神的教義,避免多神論,只好稱耶穌未擁有神的本質,是一位次位神。因耶穌會受苦,所以就不是等同神,祂是受造中的第一位。因他否認耶穌完全的神性,在尼西亞會議(The Council of Nicea)中被定為異端。

阿里烏教派Arianism於318年或320年公開發表主張,強調基督既不是真神,也不是真人,是天父與人之間的半神(Semi-god),為被造者中的首先及最高者。阿里烏堅持基督在各方面都與天父的本體和特性不同,基督也與人不同,基督沒有人的靈魂、耶穌次於天父,是受造物、聖靈更次於聖子和反對教會佔有大量財產。其主張的《聖經》根據有《舊約·箴言》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另外在《新約·約翰福音》14:28記載,耶穌曾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這些經文都是此派別主張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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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一性論派monophysite 基督教內的一派,他們認為,雖然耶穌基督具有地上的人身而經歷過誕生、生活和死亡的週期,祂依然完全是神而不是人。 猶提干(Eutyches,公元380-456)宣稱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但也只有一個神性,因為基督的人性已被神性蓋過,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里而消逝一般。451年 -迦克墩公会议 分裂出:   東方正統教會(Oriental Orthodoxy)一性(miaphysitism 1 nature, 2 characters)

基督一性論派monophysite  基督教內的一派,他們認為,雖然耶穌基督具有地上的人身而經歷過誕生、生活和死亡的週期,祂依然完全是神而不是人。因此,基督一性論派斷言,在耶穌基督這一個位格中,只有一種性質即神性,並無神、人二性,後一說法是451年卡爾西頓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所宣布的。在4、5、6世紀關於基督的位格的教義形成演變過程中,出現了幾種不同的學說。卡爾西頓會議通過教令,宣布︰應當「承認」基督具有「二性,不混、不變、不分、不離」。這種提法一方面是針對聶斯脫留派(Nestorian)的教義——謂基督的二性一直是分離的,因而成為兩個位格.另一方面是駁斥修士優迪克(Eutyches)粗陋的神學觀點,優迪克於448年受譴責,因他宣傳︰基督成了肉身之後只有一種性質,因此,成為肉身的基督的人性與其他人的人性具有不同的本體。政治和教務鬥爭以及神學爭論共同作用,遂使卡爾西頓會議決定廢黜並絕罰亞歷山大里亞牧首狄奧斯科魯斯(Dioscorus,454年卒)。支持狄奧斯科魯斯並認為他的學說符合亞歷山大里亞的聖西里爾(St. Cyril of Alexandria)所提出的正統教義的教會被名為基督一性論派。

這個名稱也指不盡相同的神學家和派別,而其中一些人,如安條克的塞維魯(Severus of Antioch,538年卒),駁斥卡爾西頓會議的用詞,認為它自相矛盾。現代學者大都認為,塞維魯和狄奧斯科魯斯的學說與公認為正統的教義的區別,主要在於他們強調上帝與人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親密性,並不在於他們否認基督的人性與人的人性同體。

在現代,通常列為基督一性論派的教會(亞美尼亞使徒教會、科普特正教會、衣索比亞正教會和敘利亞正教會),一般被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教(新教)承認在關於耶穌的位格問題上基本上堅持正統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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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態神格唯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又稱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onism)。士每拿的諾威都(Noaetus)最先提出,他認為任何主張聖道或子在神格內有別於父的教義,都是多神的異端。他認為神只有一位,就是聖父; 認爲既然只有一神,『父』、『子』、『聖靈』必是一位神在不同時間出現的形態而已:在成肉體前神僅是『父』的形態,成肉體後神僅是『子』的型態,復活之後神僅是『聖靈』的型態。

型態神格唯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又稱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onism)。士每拿的諾威都(Noaetus)最先提出,他認為任何主張聖道或子在神格內有別於父的教義,都是多神的異端。他認為神只有一位,就是聖父;因此受苦受死的都是聖父自己。後來到撒伯流(Sabellius)時,已經演變到相當完整的詮釋。他強調神是獨一的,只是按三種不同方式延伸自己;在舊約時期以父方式顯現,在道成肉身時以子方式顯現,在賜恩給使徒時以聖靈方式顯現。撒伯流避開聖父受苦說的困難。形象論則以相反角度切入,認爲既然只有一神,『父』、『子』、『聖靈』必是一位神在不同時間出現的形態而已:在成肉體前神僅是『父』的形態,成肉體後神僅是『子』的型態,復活之後神僅是『聖靈』的型態。此一理論,完全否定了聖經中『父』、『子』、『聖靈』乃從永遠到永遠同時共存、互相內在的事實,成了大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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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吉安主義 Marcionism 他的思想是指《希伯來聖經》中的上帝是「創造的上帝」,是充滿邪惡且暴力的上帝;基督的父則是溫柔善良的上帝。他摒棄了《希伯來聖經》,且只集合了數卷使徒保羅及路加的著作成為正典。 同樣放棄《舊約聖經》而著重《新約聖經》。

    • 馬吉安主義 Marcionism(拒斥《聖經•舊約》)馬吉安主義是由馬吉安於144年所發展的神學思想,將二元論放在基督教的信仰中,是當時甚受歡迎的一種思想。他認為《希伯來聖經》內所記載的上帝與基督的父有所不同,且《希伯來聖經》內本身充斥著矛盾。他的思想是指《希伯來聖經》中的上帝是「創造的上帝」,是充滿邪惡且暴力的上帝;基督的父則是溫柔善良的上帝。他摒棄了《希伯來聖經》,且只集合了數卷使徒保羅及路加的著作成為正典。馬吉安主義在325年舉行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內,被判為異端。在《聖經》正典被確立的同時,於5世紀後消聲匿跡。馬吉安主張基督教與猶太教是有分別,且與之敵對。建基於基督的教導與猶太教的互不協調,與及《希伯來聖經》的自我矛盾等,馬吉安摒棄《希伯來聖經》,並指當中的上帝是一低位的德謬哥,創造了地球但卻是邪惡的源頭。

德謬哥

另一個不同的造物主,以柏拉圖主義的傳統命名為德謬哥;
證據顯示德謬哥的觀念是由柏拉圖的《蒂邁歐篇》及《理想國》而來。在《蒂邁歐篇》中,德謬哥是一位仁慈的創造者,從先在的物質創造了宇宙,卻在創造時受了迷惑。在《理想國》中,在形容蘇格拉底靈魂中的慾望就有像有著獅子形象的德謬哥。在其他地方,德謬哥亦被稱作「伊達波思」(Ialdabaoth)、「薩麥爾」(Samael,亞蘭文即盲目的神的意思)或「薩迦拉」(Saklas,古敘利亞文即愚蠢的意思),祂有時會忽視獨一個體及甚至會與之反抗,因此祂會顯得帶有惡意。德謬哥創造了一批「執政者」統管整個物質世界,並且阻礙靈魂的攀升。

他在使徒中獨推崇保羅及與保羅關係密切的路加,認為其他的使徒均被受猶太教的薰陶,唯獨保羅從基督處獲得救贖的真意。使徒們的著作當中,他只認同保羅及路加的作品。任何其他的著作及與《希伯來聖經》有關聯的傳統,他都認定是與真理相違背,而真理的重點就是由保羅所提倡律法與福音、憤怒與恩典、行為與信心、肉體與靈魂、罪與義、死亡及生命的爭議。他從而將這些爭議歸咎於《希伯來聖經》中公義及憤怒的上帝,世界的創造者,福音的次等神,為滿有愛心及憐憫的基督所不認識的。 

馬吉安修改了《路加福音》,刪去了所有有關基督降生的預言,加上保羅書信(但不包括教牧書信及《希伯來書》)及偽經的《老底嘉書》,成為《對比論》。這本《對比論》雖不被接納為《聖經》正典,但卻是最早編輯成書的《新約聖經》。 現代的馬吉安主義 原有的馬吉安主義已於約5世紀消聲匿跡,但是馬吉安的影響及他對《舊約聖經》的批判一直延伸至今天。馬吉安所謂在《舊約聖經》中找出的矛盾,亦是今天很多哲學家對基督教批判所引用,尤其是在經文內明顯認可的暴力及種族滅絕。很多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及人道主義者均認同馬吉安有關聖經暴行的例子,並引用同樣的經文來批評基督教及猶太教。有些基督徒亦同意馬吉安所指《舊約聖經》內的種族滅絕並非一個好的模範去跟從,亦並非「公義的懲罰」。

對於某些現今自稱為馬吉安主義者,同樣放棄《舊約聖經》而著重《新約聖經》。清潔派,或現今的清潔派運動,

(卡特里派(Catharism),又稱為純潔派Cathari,又譯迦他利,希臘文Katharoi,清教徒的意思),是一個中古世紀的基督教異教派別,興盛於12世紀與13世紀的西歐,主要分佈在法國南部。由於該教派於1145年傳入法國南部的阿爾比城(Albi),因此又稱阿爾比派(Albigenses)。卡特里派在十二世紀以及十三世紀於西歐相當活躍。他們派懷有雙重信仰,跟摩尼教及諾斯底主義有淵源關係,主張靈魂高於肉體的二元論。他們信仰兩個神,一個是創造無形的精神世界的神,是屬於善神。一個是有形的物質世界的神,是屬於惡神。善神造靈魂,惡神造肉身,善與惡是不斷鬥爭著。這兩個神的觀念與以前的摩尼教是一樣的。卡特里派認為這惡神是聖經舊約時代的神,這惡神把人的靈魂囚禁在這屬物質的塵世身體裡,在這物質的世界裡,死並不是一種解脫,而只是把靈魂循環的進入到另一個人或獸的身體裡,卡特里派視一切的物質為惡,這世界是充滿各種疾病、痛苦、情慾,所以這物質的世界當然是惡的。)

持馬吉安同樣的理由去拒絕《舊約聖經》,究竟他們是源自於馬吉安主義或是自行創立的就不得而知了。湯瑪斯·傑佛遜及湯瑪斯·潘恩都是出名的自然神論者拒絕《舊約聖經》。其他如伏爾泰、查爾斯·狄更斯、查爾斯·羅伯特·達爾文、聖雄甘地及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等均表示反對《舊約聖經》的耶和華及欽佩耶穌。西蒙·威爾被認為是當代的馬吉安主義者,儘管她是跟隨重建後的馬吉安主義,而非歷史遺產的延續。

盛行於2世紀的接近諾斯替教的派別。創始人為小亞細亞人馬西昂。他到羅馬以後不久接受諾斯替派基督教徒塞爾多(Cerdo)的影響。原來塞爾多認為,《舊約》的上帝不同於《新約》的上帝,前者體現公義,後者體現良善,因此與羅馬教會發生爭論。馬西昂接受這種見解並加以充實,再進行宣傳,因而於144年被宣布為異端分子而處以絕罰,但是他所倡導的派別卻廣傳蔓延。馬西昂派的基本教義是︰有兩神主宰宇宙。其中義神創造物質世界,包括人的肉體和靈魂。而一般諾斯替教義則認為,人的肉體是受造的,人的靈魂則是自未知的真神溢出的火花,而世界乃是魔力所造成。據馬西昂說,另一位神完全不可名狀,他與被創造的宇宙毫無內在關係。此神完全出於良善本性而派遣其子耶穌基督救人脫離物質世界而到達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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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會都採納「三位一體」3 persons with 1 essence的神觀,但這名詞在聖經中從未出現。該神觀認為: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但祂們不是三位神,而是同一位神;而且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也不是聖靈。

參考文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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