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是 賓拉登的 責 任 ? 格殺無武裝無意投降的賓拉登是「合法」的「國家自衛行為」 ? 當年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拒絕按照美國要求立即提交嫌疑犯本·拉登,理由是 : 按照無罪推論原則,美國理應先提交嫌疑人涉案的證據。 如果美國認定本·拉登嫌疑涉案而通緝他, 則此次突擊似應緝拿到案待審才是。
阿拉伯電視台(Al-Arabiya television)就質疑,賓拉登可能先被逮捕,隨後才遭槍殺。 該電視台報導,巴基斯坦安全消息來源「援引賓拉登女兒的說法,指出賓拉登並非在屋內遭到槍殺,而是先被逮捕,之後才死亡」。
知名倫敦人權律師羅伯森(Geoffrey Robertson)說,若賓拉登的死亡「是1起冷血的暗殺行動」,可能會讓賓拉登變成烈士。
25歲的劇作家沙瓦夫(Husayn al-Sawaf)在開羅說:「美國的手法和賓拉登沒有兩樣:背信又卑劣。他們應該在法庭上審判他。他的葬禮也不符合伊斯蘭禮節,他應該被葬在泥土裡。
911 是 賓拉登的 責 任 ?
雖然 本·拉登 的 阿蓋達組織 從未公開聲明對事件負責,但他們公開讚揚事件。 該組織發言人在一卷寄給卡塔爾 半島電視台 的錄影帶( 2001年 10月 播出)中說,“美國人應該知道,更多的飛機風暴將不會停止……在伊斯蘭世界,有成千上萬年輕人渴望犧牲,他們死的信念與美國人生的信念一樣強烈。”
情報專家們開出一份可疑嫌犯的“簡短列表”——所有有能力以及動機發動類似襲擊的組織名單。 非常肯定的是,所有劫機者都是 阿拉伯人 ,沒有一個有 阿富汗 背景;此外襲擊的精心策劃、規模以及事件後無人承認責任,這都與 阿蓋達組織 以往的作風相近。 大多數劫機者都來自 沙特阿拉伯 ,但是美國政府並沒有對該國採取任何行動。
事件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一些傳統上與美國不太友好的國家領導人,如 利比 亞 領袖 卡扎菲 、 巴勒斯坦 領導人 阿拉法特 、 伊朗 總統 哈塔米 以及 阿富汗 塔利班 政權都公開譴責事件,並對美國人民表示同情。 唯一的例外是 伊拉克 總統 薩達姆·侯賽因 ,他評論事件是美國 霸權主義 的後果 。
美國政府 事後承認,九一一當晚 白宮 就已經決定要推翻伊拉克政權——雖然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在宗教上較為開放的伊拉克薩達姆政權到底與信奉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基地組織之間有任何联系。 布什政府通過利用九一一事件來挑起民意支持 攻打伊拉克 的作法令一些美國人感到憤怒,認為這種行為導致了許多美國人生命的無謂喪失,侵犯了許多美國人的 自由 ,而且違背了美國立國時的根本原則。
2006年 5月4日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正式作出宣判,判處因911恐怖襲擊事件而受審的基地組織成員穆薩維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5月23日 ,基地組織經常使用的一家網站公佈了一段據稱是本·拉丹的講話錄音說,是他本人指揮19個人實施了911襲擊,但他從未指派穆薩維參與。
2007年 1月8日 ,德國 漢堡高等法院 宣布判處涉嫌參與911事件的 摩洛哥 男子穆塔薩迪克15年徒刑。3月9日 ,基地組織海外軍事活動首領 哈立德·謝赫·穆罕默德 ( Khalid Sheikh Mohammed )在聽證法庭上首度招認:「九一一行動從頭到尾都是我負責主導。」 他2003年3月在巴基斯坦被捕,被秘密關進美軍 關塔那摩灣 基地。8月21日,美國中央情報局解密並公佈了其監察長辦公室完成的一份機密報告的摘要。 報告批評中情局在9.11事件前未能製定打擊基地組織的戰略,並建議對局長 喬治·特尼特 等官員進行懲罰。
美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宣布將會對發動襲擊的恐怖份子以及保護他們的國家發動軍事報復。 第一個打擊目標就是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理由是他們拒絕按照美國要求立即提交嫌疑犯本·拉登,反而按照無罪推論原則,要求美國先提交嫌疑人涉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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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殺賓拉登 美:合法自衛 【04:55】
〔中央社〕美國司法部長霍德(Eric Holder)4日表示,獵殺蓋達組織(Al-Qaeda)領袖歐薩瑪.賓拉登(Osama bin Laden)突擊行動,是「合法」的「國家自衛行為」,且賓拉登無意投降。
霍德告訴國會參院司法委員會,突擊位於巴基斯坦的賓拉登藏身處所行動,「完全合法且符合美國價值」。
美國精銳的海軍海豹部隊(Navy SEAL)1日展開突擊行動,擊斃當時無武裝的賓拉登後,霍德被質詢此行動的合法性。
參議員葛蘭姆(Lindsey Graham)質問海豹部隊是否認為,全球頭號通緝要犯賓拉登宛如「行走炸彈」,霍德回答稱,「正是如此」。
美國當局堅稱,特種部隊並非執行純粹格殺任務,但卻面臨必須提出說明的壓力,因為賓拉登當時「頑抗」卻無武裝,顯然有所矛盾。
霍德表示,「擊殺賓拉登是合法行動,他是蓋達組織首腦,該組織發動911攻擊行動,他也承認涉案。」
霍德說:「如果他投降,或試圖投降,我認為,當然我們應該要接受。但無跡象顯示他想要那麼做,因而他被殺害是意料中的事。」
霍德又說,執行突擊行動的海豹部隊「致力降低人命損失或盡可能把它最小化,是完全恰當作法。在闖入那棟建築物期間,許多婦孺都未受影響。本人對他們的作為感到驕傲,我真的希望強調,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合法且符合美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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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賓拉登先落網後被殺
更新日期:
2011/05/05 11:48
(路透華盛頓4日電)美國官員今天重申,在獵殺蓋達組織(Al-Qaeda)領袖歐薩瑪.賓拉登(Osamabin Laden)的巴基斯坦宅邸,確實曾爆發槍戰。
歐巴馬政府說法反覆,和賓拉登當時並未武裝的事實,正引發諸多疑點。
1名國防部官員表示:「我得知的事實是,雙方在任務中確實有交火。」
被問到賓拉登是否沒有武裝,「眾議院軍事委員會」(Hous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的資深民主黨議員史密斯(Adam Smith)告訴記者,美軍突擊團隊確實遭到反抗。
他說:「他們在晚間行動,天色很暗,到處都有人在移動。他們遭到反擊,我認為對方不只1個人。那個地方有武器。當時狀況變化很快,他們感到受威脅,也因此做出反應。」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引述美國官員說法報導,5名在這次任務中喪生的死者,4人並沒有武裝,包括賓拉登本人。此說法,與官員說海軍海豹部隊(SEALS)與對方有長時間槍戰的原始說法完全不同。
美國司法部長霍德(Eric Holder)表示,獵殺賓拉登的突擊行動合法,因為他是敵營指揮,而且行動在合乎美國法律與價值的情況下進行,並表示,這是1起「格殺或逮捕任務」。
霍德說:「如果他投降,或試圖投降,我認為,當然我們應該要接受。但無跡象顯示他想要那麼做,因而他被殺害是意料中的事。」
美國昨天公布,賓拉登死時並未武裝,華府因此遭質疑違背國際法令。目前賓拉登的死亡真相仍未釐清,疑點重重更惹爭議,尤其是在穆斯林國家。
阿拉伯電視台(Al-Arabiya television)就質疑,賓拉登可能先被逮捕,隨後才遭槍殺。 該電視台報導,巴基斯坦安全消息來源「援引賓拉登女兒的說法,指出賓拉登並非在屋內遭到槍殺,而是先被逮捕,之後才死亡」。
知名倫敦人權律師羅伯森(Geoffrey Robertson)說,若賓拉登的死亡「是1起冷血的暗殺行動」,可能會讓賓拉登變成烈士。
25歲的劇作家沙瓦夫(Husayn al-Sawaf)在開羅說:「美國的手法和賓拉登沒有兩樣:背信又卑劣。他們應該在法庭上審判他。他的葬禮也不符合伊斯蘭禮節,他應該被葬在泥土裡。」 中央社(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