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摩門教斯密約瑟「硬要」引進實施一夫多妻制?
為何摩門教斯密約瑟「硬要」引進實施一夫多妻制?
本文是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門教)一夫多妻制及迫使其宣布結束的美國聯邦法律簡介 及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一夫多妻制編年大事記(摩門教多重婚姻初驗不合格系列) 的延伸補充。
John He 編著作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門教的一夫多妻制可說是摩門教最引人爭議的地方,也可說是摩門教的第一大負面(絕大部份教友亦深覺反感), 在美國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倫理、司法和風俗的爭議與糾紛。
摩門教的一夫多妻制的實踐是在1843年7月12日,由末世聖徒運動創始人斯密約瑟正式推出。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之信條(十三信條)是斯密約瑟1842年致函芝加哥的民主黨Chicago Democrat編輯“長“約翰溫特沃斯"Long" John Wentworth的一個小部分,並首次刊登在後期聖徒時間和季節Times and Seasons報紙。其中第12條這樣說: 我們信我們從屬於國王,總統,統治者和司法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1]。
既然要” 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1]”, 為何末世聖徒運動創始人斯密約瑟硬要在1843年7月12日正式推出當時在伊利諾伊州是非法的一夫多妻制[2]?
大多數歷史學家都同意,斯密約瑟,Jr(1805年至1844年),後期聖徒運動的創始人,教授實行一夫多妻制,並在他的一生中與許多婦女結婚。[3]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尋幽探微吧! 一起找出為何摩門教斯密約瑟硬要引進實施一夫多妻制的原因吧!
先聲明一下, 本文之尋幽探微基本上是基於以下諸多個既然.(有點點點點多,可略看,有空再細腳嚼慢慢消化)
諸多個既然:
既然摩門教初驗不合格: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奠基—- 斯密約瑟(Joseph Smith, Jr.)第一次異象—-諸多版本矛盾,諸多疑義難解。
既然摩門教初驗不合格: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拱心石—-《摩門經》的「真實性」有超重大疑義,經不起檢驗。
既然摩門經的可能抄襲來源之一 —– Ethan Smith 的《View of the Hebrews (對希伯來人的看法)》
既然摩門經證人證詞有超重大疑義,經不起檢驗。
既然深挖之後—- 摩門經的真正作者99.9%是雷格登瑟耐 (Sidney Rigdon) 。
既然《摩門經》經不起 「計算機分析文本」(「作家文筆風格」)的檢驗—-摩門經是由多個十九世紀的作家所寫(斯伯丁-雷格登著作理論)。
既然摩門經的真正作者是誰? —-斯伯丁-雷格登 是 摩門經作者理論。
既然《摩門經》的來源(原始金頁片原文乃「改良埃及文」)矛盾離奇詭譎,其疑義大解析。
既然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拱心石—- 《摩門經》的來源(用「先見寶石」來翻譯)矛盾離奇詭譎,疑義大解析。
既然2003年,文化人類學家墨菲堅持基因分析結果,與摩門經聲稱美洲印第安人是古代異教以色列人後裔的說法互相牴觸,並坦言到:「我認為,公眾視摩門經為小說創作是持平的觀點。」
既然摩門經 & 摩門教義 的 靈感抄襲來源。 (內有文章!!!—-天下文章一大抄!!!)
既然斯密約瑟 有超重大宗教斂財疑義,經不起檢驗。
既然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創教教主斯密約瑟的先知預言有超重大疑義,經不起檢驗。
既然斯密約瑟的簡評批判—-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創教教主斯密約瑟的人品有超重大疑義,經不起檢驗。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常強調自己是一個復興的教會,斯密約瑟依異象和啟示,不僅復興了教會,也復興了具有聖經精神的一夫多妻制。
對於十九世紀的摩門教領導人,一夫多妻制原則不只是一個可選的啟示 –他們認為這是斯密約瑟一生中最重要的啟示,在毫無疑育慮下教導他們的。如果他們接受了他作為一個不會犯錯的先知,如果他們想充分的高陞,他們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實行多妻。
話說16世紀初歐洲的宗教改革導致半個歐洲脫離了羅馬天主教教會,開始了基督教新教的歷史。許多普通人根據自己對《聖經》的理解,開創了獨立的教派。大量的新教徒在歐洲遭到迫害,於是紛紛移民到了美洲新大陸。在這裡,各種教派找到了宗教自由的樂土。
19世紀初,經過兩次戰爭之後逐漸進入政治穩定的美國,出現了一次大規模的宗教復興運動。從19世紀早期美國宗教運動發展史來看,摩門教是後期聖徒運動的產物。後期聖徒運動(英语:Latter Day Saint movement)是從19世紀早期由美國東北部開始的宗教運動,普遍被認為是在該運動中被認為是先知的小約瑟·斯密開始的。
這個運動是復原主義(Restorationism)中的數個運動之一,復原主義中包括復原運動(或譯恢復運動)(Restoration Movement)
復原運動(或譯恢復運動) 主要領導人物亞歷山大·坎貝爾(Alexander Campbell)和後來成為早期摩門教最有影響力的雷格登瑟耐(Sidney Rigdon)有著深厚關係。許多歷史學家都認為在早期歷史的後期聖徒運動中,雷格登瑟耐的影響力是與摩門教創始人斯密約瑟不相上下的。
雷格登瑟耐1821 年去見亞歷山大坎貝爾,他們做了長時間的討論,這導致兩人加入坎貝爾運動。雷格登瑟耐成為一個在匹茲堡教會受歡迎的恢復運動(Restoration Movement)牧師。然而,一些心懷不滿的成員迫使他於 1824年辭職。
後來,………….. 老謀深算,心機狡猾, 喜作幕後操控者的雷格登瑟耐可說是看不見的”天使” 摩羅乃,是早期斯密約瑟背後的影武者,是摩門經背後的藏鏡人,是後期聖徒運動的創導者,是早期摩門教的幕後操控者。
然而, 雷格登瑟耐也僅醉心於他的復原運動和後期聖徒運動, 他的傳統清教徒思想及法律上僅允許一夫一妻制使他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夫多妻制的主導者。雷格登瑟耐在1844年在叛教之後一個時期,還寫了一封信,反彈到Messenger and Advocate譴責教會的十二使徒定額組和一夫多妻制的連接[4]。
最早期摩門教的金三角之一考得里奧利佛(Oliver Cowdery)也不像是一夫多妻制的主導者。
考得里奧利佛終身不相信並不接受斯密約瑟的持劍天使的異象說法。考得里奧利佛後來叛離了斯密約瑟的領導和教會,並於1838年為了幾個控告(包括從未收回斯密約瑟是個犯姦淫者的宣稱)而被開除教籍。
據斯密約瑟哥哥斯密海侖曾說:「約瑟受命娶更多妻子,而他延遲遵守,直到一位天使拿著抽出的寶劍站在他面前,宣稱倘若他再延遲完成這誡命,就要殺了他。」[5]
另據言, 遲至1843年5月,斯密約瑟哥哥斯密海侖(尚未成為斯密約瑟的多重婚姻主義的歸信者)仍試圖援引摩門經雅各書 第二章 27-30中的譴責來反駁多重婚姻的傳言[6]。 約三個月之後,在1843年8月,他與菲爾丁湯普森Mercy Fielding Thompson,Robert B. Thompson的寡婦和海侖的妻子瑪麗的妹妹,和凱瑟琳菲利普Catherine Phillips多重結婚[7]。
如果斯密約瑟背後的影武者–雷格登瑟耐及最早期摩門教的金三角之一考得里奧利佛都反對一夫多妻制,甚至與其一起被槍擊斃命的哥哥斯密海侖(尚未成為斯密約瑟的多重婚姻主義的歸信者)遲至1843年5月,仍試圖援引摩門經雅各書 第二章 27-30中的譴責來反駁多重婚姻的傳言。
那斯密約瑟為何一定要強行引進在美國社會上會引起了廣泛的倫理、司法和風俗爭議與糾紛的一夫多妻制呢?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斯密約瑟是從聖經舊約的始祖教長(Old Testament patriarchs)獲取有關一夫多妻制的想法。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 斯密約瑟從是從當代宗教實行團體如科克倫團體 (Cochranism , 靈性妻子spiritual wifery),獲取有關一夫多妻制的想法。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 正如福音派基督徒所說—- 他是一個瘋子?[8]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正如成龍所說: “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有人說成龍毫無擔當和卑鄙狡詐,妄圖拉著天下男人陪同他一起逃脱道德的谴责…)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 正如斯密約瑟的總會會長團第二副會長(Jan 1841~1844) 勞威廉(William Law) 在與斯密約瑟決裂之後所說: “…相信斯密約瑟以威逼強迫和教導年輕婦女關於多重婚姻的教導來玷汙年輕少女”[9]。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 正如齐宣王和孟子的一段对话,齐宣王说他自己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爱好女色。原文是: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10]斯密約瑟也曾自暴他的性鬥爭:“青年的弱點和人性的腐敗,我很抱歉地說,使我百般試煉中,在這種情況下,導致許多進攻慾望的滿足 。“ [11]
極可能的原因之一是: 斯密約瑟利用信徒的迷信(很多人對神通、各宗教經史所紀錄的顯靈神跡或特異功能的存在都持不宜否定心態。)、信仰、好色、貪念等人性;以宗教名義、自命先知, 或擁有神賜予的力量去進行非宗教目的、謀取自己利益、政治目的或滿足一己色慾。摩門教金三角近乎天衣無縫的詐騙佈置,使得被騙者於受害後也不知被佈局欺騙。
至此 我們得談一下1833年- 1835年斯密約瑟與芬妮∙愛爾傑(FANNY ALGER)的婚外情[12]。芬妮∙愛爾傑是住在斯密約瑟家中,可能在幫助他的原配愛瑪照料家事與小孩的養女。約瑟隱藏他與芬妮的關係不讓公眾與他的原配愛瑪知道。愛瑪後來發現這段關係,暴怒地將這個不懂得隱匿與先知有高榮關係之後果的女孩趕出家門。 1838年1月21日摩門經的見證人考得里奧利佛認為這不是婚姻關係。他說這是:「骯髒、下流、邪惡的事件…」[13]。
歷史學家勞倫斯福斯特Lawrence Foster堅稱,後來摩門教徒可能錯誤地假設斯密約瑟與芬妮∙愛爾傑是有一個婚姻的,其實他們只有性的關係。他認為斯密約瑟與芬妮∙愛爾傑的婚姻,是為“有爭議的假設“而不是“既定事實“[14]。
綜上所述, 吾人是可以得出較明顯的結論: 斯密約瑟有了與芬妮∙愛爾傑(FANNY ALGER)的婚外情,然後試圖引經據典,以神之異象啟示托詞(詳見附錄), 來建構發明一夫多妻制(他極可能已經一直考慮),以挽救他的教會會長職位和以宗教神學來掩護他的罪惡及合理化他的作為。
走筆至此,想起一段摩門教徒Kenan的感傷呼喊—– 就用它來作為本文的尾語吧:”….難道你們所說的敗類就是第一代先知約瑟史密嗎,他不就是一夫多妻制的第一人嗎,難道教會的一切不都是他口中出來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約瑟史密這個人的理論思想基礎上創建起來的,如果我們不能保證這個人的誠實守信持守到底而非借上帝之名滿足其多妻的慾望,我們怎麼保證教會的真實性呢?….如果教會的創始人就是一個為滿足自己淫欲而私自捏造出這條啟示,那這樣的人我們還有什麼必要去相信他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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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斯密約瑟建構發明一夫多妻制所引據經典及其自稱之異象啟示
- 聖經
- 亞伯拉罕書
- 個人啟示
- 1943 啟示
- 持劍天使啟示
聖經
聖經舊約中有多位一夫多妻的人物。在現代也有一些現代的聖經學者認為聖經主張一夫多妻制,如William Luck及Blaine Robinson。[16]
多配偶制在舊約有很多例子,在新約沒有明確的禁止。舊約例子: 亞伯拉罕 雅各 以掃 拉麥 摩西 羅波安 掃羅王 大衞 所羅門 ; 新約例子: 十個童女的比喻被一些人士視為可能是耶穌對一夫多妻制的比喻[17] ,因為有5個童女是聰明的。比喻中是關於一個新郎和10個處女(5個處女聰明,5個處女愚蠢)點燈的事,不過有其他觀點指出在古代有可能是伴娘。[18]早期教會游斯丁曾經提過在當時的猶太男子被允許有四,五個妻子[19] 及猶太女人en:Babatha 是第二任妻子。
宗教改革时期在16世紀,基督教重新審查多元婚姻。基督新教創始人馬丁路德寫下了:「我得承認我不能禁止一個人娶幾個妻子,因為它與經文並不矛盾。如果一個男人想與一個以上的妻子結婚他應該問他是否按照耶和華的話滿足他的良心。在這種情況下,民事機構無權干預。」[20]
亞伯拉罕書
斯密約瑟獲得埃及古物草紙,單方面宣稱: 「…該記錄出自埃及地下墓穴,後來落入我們手中。亞伯拉罕在埃及時寫的記錄,叫做亞伯拉罕書,是他親手寫在紙草紙上的。」[21]亞伯拉罕書是所有經文中唯一提到,上帝竟然指示祂的僕人先知向祂所造的人撒謊!有人認為,這是斯密約瑟為他秘密多妻又公開向教友們撒謊否認而編纂出的經文。因為,如果上帝指示亞伯拉罕撒謊,那麼斯密約瑟在一夫多妻上的撒謊不也就可以看作是上帝的指示? 另外,亞伯拉罕書也是教會實施一夫多妻的主要依據和榜樣。[22]
個人啟示
莎拉∙安∙惠特耐(Sarah Ann Whitney)於1842年七月在一個秘密婚禮中嫁給了斯密約瑟。一個透過斯密約瑟給莎拉∙安之父的啟示認可了這個結合:「真確地,主說:我的僕人紐外·惠特耐(Newell K. Whitney);我的僕人斯密約瑟被命令告知你和你的家人,而你也已經同意的事在我眼中是好的。你將在你頭上獲得榮耀、不朽作為獎賞。並且有永恆的生命賜給你們一家老小。」莎拉∙安的母親,依莉莎白寫道:「我們從心裡確信上帝…許可….我們將獻上我們只有十七歲的大女兒給斯密約瑟,在多重婚姻裡。」[23]
843 啟示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標準經文—教義和聖約第一百三十二篇。 |
一八四三年七月十二日,在伊利諾,納府記錄的、透過先知約瑟‧斯密給予的啟示,關於新永約,包括婚約的永恆性,以及多妻【教會史,5:501-507】。 1 主實在這樣對你,我僕人約瑟說,因為你已向我的手求問,想知道並了解我,主,如何在我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還有我僕人摩西、大衛和所羅門有許多a妻妾一事的原則和教義上,稱他們為義── 2 看啊,看,我是主你的神,會就這件事答覆你。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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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吧,去做亞伯拉罕的事工;進入我的律法,你們就必得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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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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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們不進入我的律法,你們就得不到我父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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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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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命令亞伯拉罕,撒拉就把夏甲給亞伯拉罕為妻。她為何這樣做?因為這是律法;從夏甲出生許多人民。所以,這件事和其他諸事,就實現了應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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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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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亞伯拉罕在罪罰之下嗎?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因為是我,主,命令的。 |
持劍天使啟示
斯密約瑟宣稱獲得持劍天使的異象。「過去統管我、引導我、在這事工上堅固我的同一位神,賜給我這有關神聖多重婚姻的啟示並命令,同一位神要我遵守這命令。祂對我說,除非我接受、介紹引進、施行這命令,否則我和我的人民都會一起被咒詛,從此時起就被翦除。我們必須遵守,這是永生的法則,而且是以命令而非教誨的形式所賜下。」[24]據斯密約瑟哥哥斯密海侖所說:「約瑟受命娶更多妻子,而他延遲遵守,直到一位天使拿著抽出的寶劍站在他面前,宣稱倘若他再延遲完成這誡命,就要殺了他。」[25]
在這裡我們順便談一下一個令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摩门教難以自圓其說的一件事。
回顧當年,斯密約瑟硬把多重婚姻引入教會,主要是靠斯密約瑟自稱的一個異象 –持
劍天使的異象。
斯密約瑟繼承者楊百翰相信並接受斯密約瑟的”持劍天使的異象”也實際實行了多重婚姻教義。
我們可以思考一個簡易邏輯:
如果那真有一位持劍天使的異象,強制約瑟斯密進入多重婚姻。
那麼, 當美國聯邦要通過制裁多妻制度的法律時 ,當教會會長伍惠福受到來自美國聯邦政府的壓力後要停止多妻制度時. 持劍天使 跑那去了?
(詳見: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門教)一夫多妻制及迫使其宣布結束的美國聯邦法律簡介)
[1] Wikipedia, Articles of Faith (Latter Day Saints) 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s_of_Faith_(Latter_Day_Saints)
[2] Greiner & Sherman, Revised Laws of Illinois, 1833, pg. 198–199
[3] List of the wives of Joseph Smith, Jr.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the_wives_of_Joseph_Smith,_Jr.#cite_ref-9
“ | It is a fact so well known that the Twelve and their adherents have endeavored to carry on this spiritual wife business … and have gone to the most shameful and desperate lengths to keep from the public. First, insulting innocent females, and when they resented the insult, these monsters in human shape would assail their characters by lying, and perjuries, with a multitude of desperate men to help them effect the ruin of those whom they insulted, and all this to enable them to keep these corrupt practices from the world. ,( Van Wagoner 1986, pp. 83) |
[5] ─斯密海侖,Elder Benjamin F. Johnson’s Letter to George S. Gibbs, 1903 “Joseph was commanded to take more wives and he waited until an angel with a drawn sword stood before him and declared that if he longer delayed fulfilling that command he would slay him."
– Hyrum Smith, Elder Benjamin F. Johnson’s Letter to George S. Gibbs, 1903; http://www.i4m.com/think/history/angel_sword.htm; 法蘭客 持劍天使的異象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1359
[6] Levi Richards Journal, 14 May 1843; cited by Richard S. Van Wagoner, Mormon Polygamy: A History (Salt Lake City: Signature Books, 1989), 54.; Linda King Newell and Valeen Tippetts Avery, Mormon Enigma: Emma Hale Smith, 2nd ed. (Urbana, Illinoi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94), 141, 332. .
[7] Newell, Linda King; Valeen Tippetts Avery. Mormon Enigma: Emma Hale Smith (2nd ed.).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p. 142. ISBN 0-252-06291-4.
[8] 他[斯密約瑟]不是一個騙子就是一個瘋子。~ 福音派基督徒 evangelical Christians. Richard J. Mouw, The Possibility of Joseph Smith: Some Evangelical Probings in Neilson & Givens (2008) at 189.
[9] William Law 和另外六個弟兄創辦《納府解說者》,此報紙批評斯密約瑟的論點主要有三點。壹、認為斯密約瑟原來是個真正的先知,但是現在卻成為墮落的先知,因為他教導多重婚姻、高陞、以及其他具爭議性的教義;貳、認為斯密約瑟有要創造一個神權政權的意圖。參、相信斯密約瑟以威逼強迫和教導年輕婦女關於多重婚姻的教導來玷汙年輕少女。 斯密約瑟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Frank, 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6972
[10] 《孟子·梁惠王下》
[11] Joseph Smith, Jr., referring to his sexual struggles(他的性鬥爭), “History of Joseph Smith,” Times and Seasons, v. 3, p. 749, April 1, 1842
“These data suggest that sexual attraction w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otivation for Smith’s polygamy. In fact, the command to multiply and replenish the earth was part of the polygamy theology, so non-sexual marriage was generally not in the polygamous program, as Smith taught it (Todd Compton’s book In Sacred Loneliness, pp. 11-12)."
[12] Gary James Bergera, 』Identifying the Earliest Mormon Polygamists, 1841–44,』 Dialogue: A Journal of Mormon Thought 38 no. 3 (Fall 2005), 30n75.
Gary J. Bergera, an advocate of the 『affair』 theory, wrote:
I do not believe that Fanny Alger, whom Compton counts as Smith’s first plural wife, satisfies the criteria to be considered a “wife.” Briefly, the sources for such a “marriage” are all retrospective and presented from a point of view favoring plural marriage, rather than, say, an extramarital liaison…Smith’s doctrine of eternal marriage was not formulated until after 1839–40
[13] FANNY ALGER芬妮∙愛爾傑
班哲明·詹森;斯密約瑟的一位親近的朋友,曾形容芬妮是:「非常可愛且安靜,每個人似乎都會偏袒她性格上的不穩定。她是一般公認約瑟史密多妻妻子中的第一位。雖然無明文記載,但芬妮與約瑟的婚姻最有可能於1833年某時發生在俄亥俄州的嘉德蘭,當時她已經十六歲,就住在斯密約瑟家中,可能在幫助愛瑪照料家事與小孩。安·伊麗莎·韋伯回憶道:” 史密太太有一個大約十七歲的養女,是個非常漂亮,討人喜愛的女孩。她對這個女兒的鍾愛沒有別的母親可比;他們互相察覺對方屬性中的忠貞與不變,就像所見到的那樣地有吸引力與名符其實。
約瑟隱藏他與芬妮的婚姻不讓公眾與他的原配愛瑪知道。昌西·韋伯敘述愛瑪後來發現這段關係說:”愛瑪暴怒地將這個不懂得隱匿與先知有高榮關係之後果的女孩趕出家門”譯註:摩門教的天國分為高榮國度,中榮國度,低榮國度。而與教中男教徒在聖殿結婚是進入高榮國度的方法之一,故此譯為高榮關係。
安·伊麗莎·韋伯又回憶說:”….感覺上她(愛瑪)這麼做確實需要一些很好的理由。因為逐漸地有斯密約瑟對其養女的愛絕不屬於親子之愛的話在暗中流傳,所以當他的妻子發現這個事實後,馬上設法將這個女孩安置到他(斯密約瑟)無法觸及之處……自從愛瑪斷然地拒絕她繼續待在家中……我母親接待芬妮一直到她被送往她的親戚家中”。
摩門經的見證人考得里奧利佛認為這不是婚姻關係。他說這是:「骯髒、下流、邪惡的事件…」為了平息芬妮與斯密約瑟關係之傳言,教會旋即通過了「聖徒間之婚姻規則」,裡面主張:「有鑑於這個基督的教會曾被指摘一夫多妻,因此我們在此聲明,我們篤信一個男人應只有一位妻子..」
這「婚姻條款」被列入正典 並發行於”教義與聖約”。1852年,多妻教義被公開宣布,至此結束18年來的隱密實施。「婚姻條款」變得過時因而隨後被移除。
芬妮與親戚住在梅菲爾德近郊,一直到大約斯密約瑟逃離嘉德蘭至密蘇里的時候。班哲明·詹森回憶說:”在先知於1837年冬天逃走後不久,愛爾傑家族遷往西部,後來於印第安那州暫時停留了一陣子……不久(芬妮)嫁給了那裡的一個市民,而且在她有生之年,她雖然再也沒離開那州,但她既未背棄教會也從未背棄與先知的友好關係”。班哲明繼續說:”我現在明白在如同在納府一般,對先知複婚關係的懷疑與認識是叛教以及分裂的原因之一,即使在這個公共輿論極少提及此事的嘉德蘭亦然。芬妮與她的小孩及丈夫所羅門卡斯特,在印第安那州度過餘生。斯密約瑟的妻子們–芬妮∙愛爾傑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FawZOcFR7KcRjBxhmIhDI-/article?mid=385&prev=398&next=382 ; http://www.wivesofjosephsmith.org/02-FannyAlger.htm;
(Linda King Newell and Valleen Tippetts Avery, 『Mormon Enigma: Emma Hale Smith–Prophet’s Wife, ‘Elect Lady,’ Polygamy’s Foe』 (Garden City, New York: Doubleday & Company, Inc., 1984), p. 66, original emphasis) Emma Smith Lied For Smith Regarding Polygamy http://www.mormoncurtain.com/topic_emmasmith.html;
(Fawn Brodie, 『』No Man Knows My History: The Life of Joseph Smith, the Mormon Prophet,』 2nd ed., revised and enlarged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83], pp. 181-83, 345) Emma Smith Lied For Smith Regarding Polygamy http://www.mormoncurtain.com/topic_emmasmith.html;
Adultery-Yes |
[14] Historian Lawrence Foster asserts a claim that later Mormons may have falsely assumed there was a marriage where there was only a sexual relationship: he views the marriage of Alger to Joseph Smith as 『debatable supposition』 rather than 『established fact』. Todd Compton, Review of In Sacred Loneliness: The Plural Wives of Joseph Smith』, Dialogue: A Journal of Mormon Thought 33 (Spring 2001): 184-186
[15]致沉迷于摩门世界中的华人教友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7238598/ 2009-07-11 10:21:44 Kenan (I believe in God!)
[16] William Luck. On the Morality of Biblical Polygyny. bible.com [May 5th, 2010].; http://www.blainerobison.com/concerns/polygamy.htm
[18]维基百科, 基督教多配偶制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F%BA%E7%9D%A3%E6%95%99%E5%A4%9A%E9%85%8D%E5%81%B6%E5%88%B6
[19] Justin Martyr (110-165), 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 §134
[20] Lter, Martin. De Wette II, 459, ibid., pp. 329–330.
[21] 教會史,2,235~236, 348~351; 法蘭客 亞伯拉罕書複製圖和埃及冥王神話–1 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57381
[22] Frank, 上帝指示亞伯拉罕撒謊?
[23] Frank, 斯密約瑟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6972, 14/06/11
[24] – Prophet Joseph Smith, Contributor, Vol. 5, p. 259 ; http://www.i4m.com/think/history/angel_sword.htm; 法蘭客 持劍天使的異象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1359
[25] ─斯密海侖,Elder Benjamin F. Johnson’s Letter to George S. Gibbs, 1903 “Joseph was commanded to take more wives and he waited until an angel with a drawn sword stood before him and declared that if he longer delayed fulfilling that command he would slay him."
– Hyrum Smith, Elder Benjamin F. Johnson’s Letter to George S. Gibbs, 1903; http://www.i4m.com/think/history/angel_sword.htm; 法蘭客 持劍天使的異象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