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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實行同性戀? —- 祕密的馬可福音或許是同性戀基督徒的保命丸續命丹!!

耶穌實行同性戀? —- 祕密的馬可福音或許是同性戀基督徒的保命丸續命丹!!

 

何宗陽編撰

祕密的馬可福音(Secret Gospel of Mark)[1]是一個非正典的基督教福音書,是馬沙巴(Mar Saba)信件的主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古代歷史教授莫頓史密斯(Morton Smith, 1915年5月29日-1991年7月11日) 宣稱他於 1958年在馬沙巴(Mar Saba)修道院發現的。馬沙巴(Mar Saba)修道院是一個希臘東正教修道院,在耶路撒冷東南,約旦河西岸伯利恆以東,俯瞰基德倫谷。

莫頓史密斯(Morton Smith) ,這個前聖公會(Episcopalian)牧師,在他手稿的發現的基礎上,繼續揭露福音書和耶穌的真象,在1973年出版了他的發現,在兩個不同的書:一個是從哈佛嚴格的學術論文,題為”亞歷山德里亞的克萊門特和秘密馬可福音”(Clement of Alexandria and a Secret Gospel of Mark),而第二個是一個通俗的解釋,題為秘密福音。 Smith 解釋耶穌和一個赤裸的青年相遇為早期跟同性戀相關的浸禮。[2]

經過一個對大多數學者都有說服力的研究工作,Smith 証實了信的真實性。

在他的後期作品中,摩頓史密斯開始越來越多地視”歷史上的耶穌” 作為魔法儀式和催眠術的某種類型的實行者,這從而解釋了福音書中各種被鬼附身的醫治。[3]

馬沙巴(Mar Saba)信件是顯著的發現,因為它不僅是一個前所未知的一封由著名的教父亞歷山德里亞的克萊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160-215)的信件,而是給他的弟子西奧多Theodore的密信。在信中克萊門特嚴責諾斯底主義 Carpocratians 的道德敗壞。[4]

信件的大部分都花在承認一個事實— 的確有“秘密的馬可福音“。

特別是,該信件引述“秘密的馬可“,大意是—- 耶穌有著引發他的男性追隨者到“「天堂國度的奧祕」( “mystery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的作法。“但是,還特別地,克萊門特堅持“秘密的馬可“不包括“裸體男性與裸體男性。“的措辭。

馬沙巴(Mar Saba)信件中提到兩段丟失了的馬可福音經文—-這使它成為秘密的馬可福音的原因。[5]

第一段是插入可10.34及35之間的,

  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做。」

 

引述中的故事乃緊接在10:34後,

他們到了伯大尼。那裡有一位婦人,她的弟弟死去了。她來到耶穌面前,俯伏在地,說:「大衛的兒子,憐憫我!」她卻受到門徒的訓斥。耶穌惱了,並偕同婦人進到墳墓所在的園子裡。墳墓裡立即傳出了一聲大叫。耶穌來到墓前,將門口的石頭推開,進到少年人所在的地方,將他拉起,並握著他的手。少年人目不轉睛地看著祂,愛祂,並懇求耶穌陪伴他。走出墳墓之後,兩人進到少年人的房子(他是一個富人)。六天之後,耶穌為他祝聖;晚上少年人除了一塊亞麻布之外,什麼都不穿,來到耶穌那裡。兩人整晚都在一起,耶穌教他天堂國度的奧祕。最後他離開耶穌,到了約旦河的對岸。[6]

接回 10:35 的「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約翰進前來 ……」;
第二段是插入可10.46的。

10:46  到了耶利哥 [。] 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

10:46 亦是一直極受學者們爭論的奇怪經文,怎麼經文要交代「到了耶利哥」?那「到了耶利哥」發生過什麼而離開?中間好像失去了些什麼,任誰也可以察覺到此節必有缺文。

但克萊門所引的,卻是完整的:
到了耶利哥,耶穌所愛的那少年人的姊姊和他的母親並莎樂美(Salome)正在那裡,但耶穌沒有會見她們。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7]

現在,讓再看兩節馬可福音經文: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這兩節經文兩千年來叫聖經學者摸不著頭腦,到底誰是「赤身的少年人」呢?他為什麼要跟著耶穌?他為什麼是赤著身子?前文後文都沒有交代。

談完“秘密的馬可福音“的”兩段丟失了的馬可福音經文”之後,從教父Clement of Alexandria的引述,我們就相對容易瞭解 14:51 裡「只披著一小塊麻布」的少年人,就是那位從死裡復活過來並給傳授了「天堂國度的奧祕」的富家少年男子,因愛慕耶穌才鍥而不舍的跟蹤著他,並落得連麻布都丟下,一絲不掛地慌忙逃去。

從馬可福音第10章,耶穌和法利賽人對於「夫妻一體」「男女合一」的辯論, 並「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 、斷不能進去」。 對照一下多馬福音耶穌的語錄:「當你們赤身裸體不覺羞恥,將衣服扔在地上,如孩童般用腳踐踏的時候,你們必定見到永生之子,且不被嚇著」,這裡更見「小孩」、「赤身裸體」和「神國」三者的相互象徵關係。

在“秘密的馬可福音“耶穌夜裡傳授少年男子「天堂國度的奧祕」,有意味著就是早期基督教的聖禮,在腓力福音所說的"The Holy of Holies",「至聖的結合」,用行動去推翻在馬可福音 10:2 法利賽人對婚姻愚昧的字面解釋,是一般「只能閱讀簡約版馬可福音」的信徒不能理解的奧祕。正如耶穌在多馬福音中所言:「當你們能使二合一……男女一體以至於男非男、女非女的時候……你們必進入天國。」

在第四世紀的敘利亞,有一對男同性戀的羅馬軍官St. Sergius 與 Bacchus因著不願敬拜古羅馬的主神因而被處死,後來被羅馬與東正教會封為殉道者。Bacchus在公元二百九十年十月一日先被鞭打至死,正當Sergius飽受酷刑的時刻,Bacchus顯現並對他說:「我仍是和你在一起,就在我們結合的誓約裡」,Sergius繼續堅守著自己的信仰,直到十月七日被砍首,從此十月七日就成為了他們的節期。耶魯大學歷史學者 John Boswell 認為St. Sergius 與 Bacchus是早期基督教「同性結合」的一個標誌。他在著作"Same-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中舉出早期基督教裡的儀式名為 Adelphopoiesis(字面意思為「作兄弟」to unite together two people of the same sex (normally men).),較廣泛應用於東方正教會中,此儀式特為男性同性結合而設,而同性結合中更有與耶穌「完美的男人」一同結合之意。[8]

綜上所述,史密斯的馬沙巴(Mar Saba)文件—秘密的馬可福音“是會引人聯想—-“耶穌實行同性戀此一印象。”

是真? 是假?

將信半疑?

耶穌實行同性戀??

其實,早在馬可秘密福音的片斷發現之前,就已經有人注意到耶穌的性取向問題比較麻煩,所以,歐洲舊時候有權勢的人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辯護就有理由以耶穌為榜樣。比如搞出讓華人基督徒欣羨異常的英文欽定版聖經的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

他1617年在議會為自己與寵臣喬治•維利爾斯的曖昧關係就如此辯護:你們可以放心。
我愛白金漢公爵勝過任何人,也勝過聚集在這裡的你們。我希望能為自己說,而不希望這被當成一個缺陷。因為耶穌基督也作了同樣的事。因此我不能受到指責。基督有他的約翰。我有我的喬治。[9]

詹姆士一世所指的”因為耶穌基督也作了同樣的事。” 是以約翰福音13:23~25 及21:20為根據的。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22   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
  23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24   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25   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

除了這些被收入新約的正典經文,還有古代偽經約翰行傳。

偽經約翰行傳[10]     90

 

90…..(試譯)我,因此,因為他愛我,輕輕地挨近他,彷彿他看不到我,站在旁邊看著他的阻礙部分:我看到,他沒有穿著服裝,但看到了我們赤身露體,…..( 90 …..I, therefore, because he loved me, drew nigh unto him softly, as though he could not see me, and stood looking upon his hinder parts: and I saw that he was not in any wise clad with garments, but was seen of us naked, ….)[11]

 

關於耶穌的性取向問題。神學界也已經有了研究。雖然這種研究不受歡迎。
比如美國學者,衛理宗神學家和作家TheodoreJennings在他的, The Man Jesus Loved: Homoerotic Narratives from the New Testament一書中就認為: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指耶穌的同性戀朋友。

當然,所有這一切都不能明確無疑地證明耶穌是同性戀者。但是,這也不擔保哪天出土了新的古文獻明白無誤地證明耶穌的確是同性戀,甚至與古希臘的哲學大師們一樣與弟子有性關係。

爭議

2007年,音樂學家彼得杰弗裡Peter Jeffery不滿莫頓史密斯(Morton Smith)的”秘密馬可福音” ,出版了一本指責莫頓史密斯偽造的書[12], ()聲稱,史密斯寫馬沙巴(Mar Saba)文件的目的是“創造耶穌實行同性戀此一印象。”[13]

F. F. Bruce 分析這份文件為一件“充滿了內在的矛盾和困惑...一件徹頭徹尾的編造品,與馬可講故事的風格相當不同”的大雜燴[14]

不過 Smith 他自己倒相信《隱密馬可》,盡管不是馬可寫的,成書于約 95 年,之后為正典馬可福 音所用。Helmut Koester,盡管有一些細節上的不同,也接受類似的說法[15]

總之,那些對第一世紀的福音書是如此懷疑的學者,能在三段十八世紀的手稿上
建立起涉及如此之遠的理論,實在是一件很令人吃驚的事! [16]

此案真相如何,尚待時日核驗。

不管真相如何耶穌有否實行同性戀? —- 祕密的馬可福音或許是會成為同性戀基督徒的保命丸續命丹!!

參考文獻:

  1. Wikipedia, Morton Smith
  2. Wikipedia, Secret Gospel of Mark
  3. Wikipedia, Adelphopoiesis
  4. 殘缺的聖經馬可秘密福音 http://www.armbell.com/forum/viewtopic.php?t=401&highlight=&mforum=liberalhk
  5. John Boswell, Same-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 (1994), Villard Books, ISBN 0-679-43228-0
  6. Theodore W. Jennings, The Man Jesus Loved: Homoerotic Narratives from the New Testament. Pilgrim Press, Cleveland 2003, ISBN 082981535X
  7. 7.        鄉下人進城.如果耶穌是同性戀怎麼辦?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b96bd00100pn0z.html

8.       Acts of John From “The Apocryphal New Testament" M.R. James-Translation and Not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24 http://wesley.nnu.edu/sermons-essays-books/noncanonical-literature/acts-of-john 

9.        《新約》外的耶穌:証據是什么?原著: Edwin M. Yamauchi 

             《Jesus Under Fire》, M.J. Wilkins & J.P. Moreland,  ZondervanPublishingHouse:Grand Rapids, 1995     

                        http://www.ccim.org/Discussion/b5/yixin/4.html


[1] Secret Gospel of Mark可譯為祕密的馬可福音, 或馬可祕密福音, 或隱密馬可福音。

[2] Smith, 《The Secret Gospel》, 114. “A Secret  Gospel of Jesus as ‘Magus’?" 《Christian Scholar’s Review》   4  (1975): 238-51.

[3] Morton Smith, Jesus the magician,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78; 對這些論點的綜述,參見Edwin M. Yamauchi  “Magic or Miracle? Demons, Diseases and  Exorcisms", in 《Gospel Perspectives VI: The Miracles of Jesus》,  ed. D. Wenham and C. Blomberg, (Sheffield: JSOT, 1986), 89-183.

[4]參見Edwin M. Yamauchi 《Gnostic Ethics and Mandaean Origins》(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對諾斯底主義者的放蕩和禁欲的評論。

[9]參見 鄉下人進城.如果耶穌是同性戀怎麼辦?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b96bd00100pn0z.html

[10] Acts of John From “The Apocryphal New Testament" M.R. James-Translation and Not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24

 

[11]  參見《新約》外的耶穌:証據是什么?原著: Edwin M. Yamauchi   《Jesus Under Fire》, M.J. Wilkins & J.P. Moreland,  ZondervanPublishingHouse:Grand Rapids, 1995                          http://www.ccim.org/Discussion/b5/yixin/4.html

 

[12] Peter Jeffery, The Secret Gospel of Mark Unveiled: Imagined Rituals of Sex, Death, and Madness in a Biblical Forgery.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7 ISBN 0-300-11760-4

[13] A review of Jeffery’s book by W. V. Harris, where these accusations are dismissed;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October 19, 2007 available online (access date 28 Feb 2009)

[14] F. F. Bruce, 《The “Secret" Gospel of Mark》(London: Athlone, 1974), 12.

[15] Koester, 《Ancient Christian Gospels》, 273-303. Cf. also John D.  Crossan, 《Four Other Gospels》(Minneapolis: Winston, 1985); H.  -M. Schenke, “The Mystery of the Gospel of Mark", 《The Second  Century》 4(1984): 65-82.。

[16]對這個問題的一個清楚陳述,參見 C. B. Smith II, “Mark the Evangelist  and His Relationship to Alexandrian Christianity in Biblical,  Historical, and Traditional Literature" (master’s thesis, Miami  University, 1992). 對這些論調的一個技朮性綜述,參見 F. Neirynck,  “The Apocryphal Gospels and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Testament in Early Christianity》, ed. J. -M. Sevrin(Leuven: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1989), 123-75.

回駁唐崇榮 牧師的「信耶穌才能得救? 這樣霸道? 」

回駁唐崇榮 牧師的「信耶穌才能得救? 這樣霸道? 」

2004年唐崇榮博士在聖經講座中回答一位基督徒的問題。』信耶穌才能得救? 這樣霸道?』

何宗陽 回應:

唐崇榮的「真理說」及 「空氣說」說法答案似乎非常有趣, 應可以算是典型的基督新教排他論者代表說法。基督宗教認為自己的宗教是絕對真實的,其餘的皆為謬誤。

排他論是一神論宗教的正統立場,它們只認為自己的神才是真神,只有委身於該宗教才可得到拯救,其他的宗教被冠以異端之號。

然而,各宗教各说各的,并且彼此冲突,不可能都是真理。基督教強調「信者得救」,反排他論者認為這只是一種狹隘的拯救觀,這並非至善至美的神該有的,宗教學者希克甚至批評「這樣的上帝我把它視為魔鬼!」

唐崇榮的「空氣說」沒有人會置喙,可算是「絕對真理」,具有「真理的客觀主義」(objectivism)的主張 特性,即——「真理」是客觀的,不會因為宣稱真理的人之不同而改變。

然而,唐崇榮的「真理說」卻有盲點。耶穌或基督教是否為真理?  認為自己的神才是真神, 認為自己的宗教才是真理,並不代表基督教是「絕對真理」,最多算是一種個人「主觀的真理」、或「主體的真理」。唐的「真理說」並不像「空氣說」具有「真理的客觀主義」(objectivism)的主張 特性,即——「真理」是客觀的,不會因為宣稱真理的人之不同而改變。

 把自己個人主觀的「與神相遇」這種「主觀的真理」當作「絕對真理」應是各宗教,尤其是排他論一神論宗教「自以為是」,認為自身是唯一掌握真理,讓人認識真理者 的主要原因吧!

諸「個人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基督

諸「個人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基督

何宗陽編著

本文为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之補述。

本文以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的「主觀的真理」來說明: 如今被基督徒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

本文也羅列各種基督論論述補述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耶稣的神格地位到底曾經走過怎樣離奇曲折的變化? 耶稣只是幻影?  耶稣只是人? 耶稣是人是神? 耶稣是半人半神?  耶稣不是人是神? 耶稣是父神耶和華?  耶稣是神? 這些曾經是有可能影響後世達數百千年的神學論點都將詳述於後。當我們一旦比較瞭解在現行統一的「三位一體」神觀背後 這些令人驚心動魄的人為神學鬥爭之後, 我們也就比較容易瞭解《聖經》裡有關耶穌的記載已被神化或修改過,有關對耶穌的史實性的質疑也是有據可信的。

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的「主觀的真理」

在十九世紀達到頂點的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無可避免的使得過去人們所認為神聖、珍貴、絕對和神性的東西,變成了相對的歷史產物。德國新約神學家布特曼( Rudolf Bultmann,1884-1976 )提出了極為特別的一套歷史觀。他認為「新約聖經的世界圖像,是一種神話的世界圖像。這種世界,是一個三層的結構: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過,即使是今世,它不單單是自然的日常事件……它也更加是超自然權勢,神與祂的眾天使,撒但與牠的魔鬼做工的舞臺。這些超自然的權勢,介入了自然的事件,並且干涉了人類的思想、意志與行動。」

布特曼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完全是「神話」的講述。他認為真理即是一種個人「主觀的真理」、或「主體的真理」,並且曾說過「真理的定義是:主體在一種最激情式內向性的近似歷程中,所固執的一項客觀的不確定性,這便是真理;它是一個存在的個人所能夠證得的最高真理。」

布特曼也認為,在科學時代不能再用神話傳揚基督福音,因為那些超自然的神話,只是過去的事件,無法重複出現,禁不起科學的驗證,只能存在於當時文化所能接受的世界觀裡,所以神話已不足以採信。

人們所相信、所傳講的耶穌,不是客觀角度記載的耶穌真貌,而是添加作者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如今被人們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因為信仰的核心不在於能獲得「歷史的耶穌」的知識,而在於現今與基督個別的「相遇」。所謂相遇就是我們覺得事件對我們有意義

布特曼的確依循了「詮釋學循環」,並且更直接的站在存有的立場上看待我們生命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就布特曼來說,他認為「真實歷史」發生在一個決定性的時刻,當人面對他所要做的決定的一剎那。在真實的歷史裡面,沒有任何事物是一般性的、客觀的。人並不把他周圍的世界,及別人當作客體,他自己當作主體。他甚至不會讓他的「自我」脫離自己,從外面、客觀的觀察自己。布特曼想要掙脫一切一般性的、客觀的理論,只有個人投身進去的事件才發生意義,也就是說具體的、主觀的經驗才對人有意義。

任何事件若有意義,就必須讓人有參與,並覺知這樣一件事情對我的意義。布特曼舉了個例子:「當我在室內聽到外面有一個小女孩被車子撞了,我可能會有一點憐憫之心油然而生,但是我更可能安坐在我的椅子上繼續閱讀。但是若有人告訴我被撞的小女孩是我的大女兒,這樣一個事件我就不能置身事外,我會有很複雜的情緒反應,並且我將會馬上放下書本,衝到街上去。」這就是布特曼對「相遇」(Encounter)的解釋。同樣的,神人之間也必須有「相遇」,否則在聖經所提到的一切記載,都只是「普通歷史」(的記載)而已。唯有我們在所傳講的神的話(Word)中與神相遇,「啟示」才發生,「真實歷史」才開始,並且救恩才因此對我們有意義。

基督論

基督論就是環繞著教會根基耶穌基督的論述。《聖經》記載耶穌曾問及門徒:「你們說我是誰?」,門徒的答案亦得耶穌所認同。但基督論自教會發展便一直撼動著教會,是神學家辯論的主題,也是正統與異端的攻防戰場;更是早期東西方教會分裂的爆發點。

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為了打擊阿里烏教派而宣告:「基督是完全的神」。但教會並沒有因此而太平,教內對於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以及在神性和人性之間的關係眾說紛紜,且反覆在政治上相互角力。一直到公元451年的迦克墩公會議,教會才承認「基督是完全的人」。基督是真上帝又是真人,具神人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可是教會依然沒有因此而平靜,反而引起「二性如何結合在基督身上」的爭論。東西方教會因著對解經方式不同,對基督的二性也有不同的觀點,故引起神學和政治的鬥爭。安提阿學派的聶斯脫里和亞歷山大學派的區利羅,就是頗具代表性的人物。

當初釋經角度不同所引發的爭議,直至今天仍持續震盪。德國頗具影響力的神學家布特曼在面對自由主義者,以安提阿學派注重聖經字義和歷史背景的解經精神,所發展出來的「歷史耶穌的追尋」運動時,以亞歷山大學派寓意解經觀點,就「歷史的耶穌」和「信仰的基督」之間的落差,提出其獨特的看法。

 

基督論論述

 普遍論述

基督兼有神人二性,是完整的神(即上帝),也是完全的人。此二性俱各完備,合於一個位格,不混合為一性,也不相分為兩性。神人二性,即為他的神性。按系統神學解釋:「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合於一位」。

不同的基督教宗派的主張有共通之點,也有若干差異。例如信義宗的始創人馬丁·路德主張基督有神人二性是:即使在基督升天之後,人性仍無所不在、屬性互通。屬性互通的宗教假設導致了爭辯,有的主張基督在成肉身時放棄了神的屬性,僅偶爾的使用神性;有的則主張基督任何時候都有神的屬性,不過是予以隱藏或僅暗中使用

   

聶斯脫里的基督論

二性結合的困擾

第四世紀亞歷山大教會長老亞流(256-336)認為如果耶穌是邏各斯(logos)的化身,與父神相同,那麼神性會因耶穌在時間中的人性而改變,而且上帝會在裡面受苦,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耶穌基督裡面道成肉身的邏各斯,並不是完全神聖的,而是一個偉大且地位很高的受造物。及後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通過《信經》欲解決此爭議,但對神人二性的探討仍繼續發展。

二性是道德性的結合

亞歷山大學派主張,神人二性合為一性,神性在其中滲透一切,並且完全控制人性。安提阿學派則相信基督擁有由肉身、理性和自由意志構成的完整人性。主張耶穌基督具有二性和二位格。也就是說兩個人可以變成一個人,而同時又是一個人。就好像多人組成的協會,在法律的眼中,也算是一個人或一個法人。所以聶斯脫里認為,上帝的道和基督來到世界,完成道成肉身,兩者是不可分割的,但可以同在一個位格裡,同尊同榮,同受萬物敬拜。

基督固然為救贖眾人而死,但祂裡面神的道卻不可能死,所以基督神人二性必須有所區分,因此強調神性與人性的結合是道德性的結合,是意志上的結合,而非本質上的合一。雖然別人因為他提出馬利亞為「生基督的人」,不是「生神的人」,而指控他否認基督的神性,但他否認這個說法,強調他只是堅持把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分別出來。

結合以後成為完全的人

聶斯脫里認為一個存有不可能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 因此堅稱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本著自己的恩慈,倒空自己,成為人的樣式,神藉著「虛己」彰顯出來,而人性則被高舉起來,] 所以基督應該是完全的人。也唯有祂是人,才能體貼人的軟弱、絕望和試探。而且祂要同時是無罪的人,才能做人的代表,替他們贖罪。

對聶斯脫里基督論的質疑

由於聶斯脫里認定神-人二性的特徵,必須永遠劃分清楚,因此二性之間的道德性結合,有如穿外套一般,二性便只能有表面連接的關係,這將使二性之間的「屬性相通」無法發展。

區利羅的基督論

區利羅的道成肉身理論

由於亞歷山大學派強調神的超越性,特別是祂的不變性,以及不受感情影響的特性,規定這個神-人二性的結合,不可讓受造的敗壞感染到神的本性。因此區利羅宣稱道本身與擁有理性靈魂的肉體結合為一,成為一個人,或被稱為「人子」。是神-人二性按照無法言喻、無法解釋的方式結合,產生出一位主及聖子耶穌基督。祂在母腹當中便已經與肉身結合,因此可說是從肉身而生,因為祂使自己通過被生產的過程而得著一個身體。對於祂的「受害與復活」,因為神並非屬形質的,所以不可能受痛苦,祂在被打、被釘時,是那成為祂身體的身體在承受苦難。

區利羅的道成肉身方式

根據區利羅的說法,道成肉身的肉體裡並無人類的位格,是耶穌基督的位格,透過馬利亞取了人類的肉身,也就是說馬利亞生了肉身的神,這就是道成肉身的方式,神的兒子就是耶穌基督的人格。耶穌基督的人性似乎沒有位格,但它仍然超過單純的身體與動物的生命力。因為耶穌基督的人性,仍包括真正人性的一切,如:靈、魂、體、心志和意志。只是對洛格斯而言,它沒有獨立自主的個人存在,是完全屬乎神了。神,洛格斯,並不是臨到一個人身上,而是真的變成一個完全的人,同時又仍然是完全的神。換言之,二性結合後只有一性,人性完全融入神性之中。唯有神才有能力勝過死亡,拯救人類。

對區利羅基督論的質疑

二性結合成一性之後,耶穌基督如何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區利羅強調神性不能受苦,是當作工具之道成肉身的人性在受苦,但神-人二性「屬性相通」,神性如何只讓人性受苦,而自己無感覺?若無感覺,屬性有相通嗎?

布特曼的基督論

耶穌的真實性權威受到質疑

在十七世紀中葉理性主義興起以前,人們對於聖經記載的歷史事蹟幾乎全盤接受。理性主義興起之後科學進步,人類接收訊息的層面越來越多元化,人的主觀意識也越來越抬頭,開始對過去的權威產生質疑。在信仰方面,對新約作者的原意和當時歷史的證據,也開始引起聖經學者的探討。到了十九世紀,對《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達到顛峰,有人發現新約作者對歷史並不重視,每個作者對耶穌的形象都各有強調,因此引發人們對「福音信息所傳講的基督」與「經文背後真正歷史的耶穌」何者為真?的探討。

從歷史的觀點分析耶穌基督

布特曼當時用「形式批判學」(分析聖經書捲成書的過程與所用的形式,來確定內容的真實性。)分析發現,符類福音較多的是文化產物,真正經得起歷史批判的證據不多。而且打從使徒約翰和保羅開始,就不著重在耶穌生活細節的記載,而在於要求對末日審判信息的回應。他們所傳的基督,並非歷史上的耶穌,而是要觸動聽眾的心,引起接受、崇拜和信仰的基督。因為他們福音信息所著重的是,「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要傳揚祂,使人認識上帝的作為,從而獲得更豐盛的生命。」

也就是說,人們所相信、所傳講的耶穌,不是客觀角度記載的耶穌真貌,而是添加作者主觀理解和詮釋過的耶穌,如今被人們稱為「主」的那位,是「信仰的基督」;不是「歷史的耶穌」。對基督而言,歷史不具有絕對的重要性,只要耶穌存在過,而基督教傳揚福音信息(Kerygma)是建立在耶穌身上就夠了,其餘的靠信心接受。所以,他認為缺乏對「歷史的耶穌」的知識,並無損於對基督的信仰,因為信仰的核心不在於能獲得「歷史的耶穌」的知識,而在於現今與基督個別的「相遇」。

所謂相遇就是我們覺得事件對我們有意義,例如我們知道一件災難,這是一個事不關己的事件,但若事件當中有我們至親的人,我們會有感受且做出反應,這事件便與我們有了意義,這就是相遇。如果我們從信息中感受到基督向我們說話,我們願意接受祂,覺得生命與祂有了關係,救恩的工程在那一刻便完成了。如果我們的心對福音信息沒有感覺、沒有反應,即便耶穌站在我們面前,我們依然與救恩無關。就好像當時的文士、法利賽人一樣,即便耶穌真實地站在他們面前,仍不具任何意義。所以布特曼認為福音的核心是「信仰的基督」,而非「歷史的耶穌」。基督既是福音的核心,那在布特曼的觀念中,基督是什麼呢?

從存在的理論定義基督

布特曼認為,在科學時代不能再用神話傳揚基督福音,因為那些超自然的神話,只是過去的事件,無法重複出現,禁不起科學的驗證,只能存在於當時文化所能接受的世界觀裡,所以神話已不足以採信。於是布特曼在1941年提出「非神話化」的論述。布特曼的「非神話化」並非如自由主義者所強調的,要將聖經中的神話故事全部剔除,因為他認為這些神話的背後隱藏著基督福音的信息,全部剔除會使信息受到虧損,所以只要重新解釋,便可以看出其中所要表達的真理。

例如:他相信復活,但他認為復活是發生在門徒主觀經驗裡的事,並不是歷史舞台上的事,也就是說,耶穌的復活是門徒自己感覺的,不是耶穌肉身真實的復活。所以,布特曼相信耶穌的確復活了,但是復活在基督教所傳揚的福音信息當中。

這神話的問題若不解決,不單會讓現代人無法接受基督徒所傳的信息,也會讓它混淆了這信息本身的內涵,進而攔阻人真正與福音信息相遇,所以他認為「非神話化」可以幫助人與神相遇。

布特曼就存在主義的觀點認為,聖經裡的末世審判,並非是神在將來世界結束時的審判,而是目前「此時此刻」的我們聆聽到福音的信息,根據我們所知神在基督裡成就的事,然後做出回應和選擇,我們便在福音信息中與基督相遇。對我們而言,這一刻就是「末世審判」,因為神的話透過基督,超越時空地直接向我們呼籲,當我們憑信心接受的時候,便脫離了罪的轄制,揮別過去舊有的生命,得到「兒子的名份」,有了新的生命和真正的自由,神所應許的國度馬上具體地臨在我們的身上,不必等到未來。雖然我們的肉身仍在這個世界受制於時間,且面對諸多的試煉,但我們的靈可以超越時空與主同在,因著信心得以與基督成為同時代的人,在祂的經歷中與祂一起感動。

但布特曼認為我們這樣的名份並不是一次擁有,便可以永遠擁有,也就是說我們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我們要隨時保持儆醒,隨時預備心與基督相遇,因為根據存在主義的理論,人的救恩只能發生於他在具體世界中的存在狀態,人所面臨的每一瞬間都是末世審判。]所以在布特曼的眼中,基督就是福音的核心,是神永存的道,透過基督傳遞福音信息,對每一世代聆聽者的呼籲,是一種禮物,無時無刻不斷地針對個人發出邀請,並挑戰做出決定。

布特曼基督論的影響

布特曼為了讓現代人能接受合乎現代思想的基督信仰,運用存在的角度來詮釋新約,使喜歡用科學角度思辯的人,不再認為基督教是一種怪力亂神的宗教。而且他對「神的超越性」的論述,也使得在自由主義論者所強調的「神的臨在性」衝擊之下,搖搖欲墜的基督信仰得以重新站穩腳步,這是布特曼的大功勞。但他忽視歷史的看法,讓人不再重視歷史的耶穌,而轉向宣揚信仰的基督。同時也造成人們對聖經的權威性產生懷疑。

對布特曼基督論的質疑

布特曼過於強調個人化,認為救恩不是神的揀選,而是個人對福音信息作主觀詮釋後的抉擇,這讓人疑惑,救恩的主權到底是在神?還是在人?筆者一直找不到布特曼的教會論論述,不知道在對神的關係上,如此強調個人化的主觀領受,教會要靠什麼來維持合一的見證?

關於基督論的異端

多西特派(Docetists

多西特派主張基督只有神性,而無人性。基督降世的肉體,並非實有其身,不過幻象而已(正像約翰一書四章二至三節所說的,不承認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

伊便尼派(Ebionites

伊便尼派是最早期跟隨耶穌的信徒,全部是猶太人。羅馬帝國成立基督教為國教之後,他們受了羅馬制定的新派不斷的壓制和殺害,繼而分散,遠至遠東。耶穌的門徒湯瑪斯去了印度傳教,直至十五世紀,他的教會才被發現,這教會經過長久的抵抗,終於在十六世紀末,它被迫轉變為天主教。

伊便尼派認為,重要的是靈修,不是傳道。並且表明:耶穌屬於人性,基督屬於神性,而每一個人都可以跟耶穌一樣的從人性轉為神性。那是透過淨化自己的身體和意念、內心不斷尋找和靜待,以能慢慢地意識到上帝的意義。伊便尼派又說: 人的本身是一個神聖之地,每個人都能在自己裡面存在的一個神聖的殿堂內,耐心地尋找那至聖之聖的存在,在這一段路途上,逐漸認識自己的真面目,最終,能夠認出人是神的影象,因而能與上帝合一。人與上帝完全合一的時候,他就會成為那個所說及的新耶路撒冷。因為人的本身是一個聖殿,雖然是污穢了的聖殿,人並沒有其他聖堂的需要。 請參考: http://ebionite.com。

亞流派(Arians

亞流派認為基督的神性不完備,是道與人身相合,而成為基督,不可與神相比。 亞流(Arian)說:基督乃是神所造的,不過在萬世以前被造在萬物之先而已,所以基督也有不存在的時候。

亞玻里拿留派 (Apollinarians

亞玻里拿留派認為基督的人性不完全。說基督僅有人的身體與人的魂,沒有人的靈,乃是以道隱代人的靈。

聶斯脫里派(Nestorians——即曾經傳到中國之景教,隸屬東方亞述教會

聶斯脫里派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分而不合

歐迪奇派(Eutychians

歐迪奇派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溶合為一,成為第三性

參考文獻資料  :

  1.   耶穌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的神格地位演變
  2. 维基百科,基督論
  3. 布特曼神學思想簡介gilbert (阿冠)

瑞典哥騰堡大學的山繆森Theologian Gunnar Samuelsson of Gothenburg University : 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

 瑞典哥騰堡大學的山繆森Theologian Gunnar Samuelsson of Gothenburg University: 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

  

[轉載]     學者:無證據顯示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更新日期:2010/06/27 18:35

瑞典研究人員說,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

 瑞典哥騰堡大學的山繆森是研究基督教的。他說,他也是個虔誠的基督徒,非常了解十字架對基督宗教的意義。不過,他翻閱耶穌受難前後的希臘、羅馬以及猶太文獻,都沒有找到確切的證據,證明當時羅馬帝國的刑罰裡有釘十字架這一項。

 他說,從他翻閱的資料來看,唯一提到十字架的只有新約聖經的福音書。目前的新約聖經是從拉丁文翻譯來的,但是拉丁文裡的十字架這個字還有別的意義,不一定是大家目前認定的十字架。

 

山繆森說,當時的文獻裡有許多關於耶穌的記載,卻沒有十字架的說法。因此他建議,聖經的故事已經很多了,大家讀聖經裡的文字就夠了,不要望文生義或是用自己的話來解釋聖經。

Swedish Theologian Claims Jesus Did Not Die On Cross

Theologian Gunnar Samuelsson of Gothenburg University says that the legend of Christ’s execution is not based on any real evidence but on the tradition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and pieces of art rather than ancient texts.

Samuelsson believes that the Bible has been misinterpreted claiming that there are no textual references to crucifixion or even the use of nails in the Bible or other reliable texts of that time.

Mr Samuelsson claims:

“The sources where you would expect to find support for the established understanding of the event really don’t say anything. If you are looking for texts that depict the act of nailing persons to a cross you will not find any beside the Gospels."

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 猶太基督教上帝耶和華原是猶太部落神,山神,戰神。

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 猶太基督教上帝耶和華原是猶太部落神,山神,戰神。

何宗陽編作

        

耶和華(Jehovah),或譯雅威耶威(Yahveh、Yahweh),是《聖經·舊約》中真神(公教中文譯為天主;新教中文譯為上帝、神)之名字的音譯,源於希伯來語的“יהוה‎”。

現今,JHWH最常見的漢語譯法是耶和華。所根據的是《和合本》的譯法,如:以賽亞書42: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但近代的聖經研究者較普遍認為「YaHoWaH」是源於早期舊約譯者(把希伯來語譯成英語的譯者)對這個詞的誤讀,認為猶太人的真正念法是「Yahweh」。天主教思高譯本把YHWH譯作雅威,有些學者沿用類似的譯法。(維基百科, 耶和華, 29/04/2010)

唯一神Elohim

首次出現在《摩西五書》(Pentateuch)中指稱唯一神耶和華的名詞,這個字和Ha-Shem(The name)和Adonai(my lord)是被視為同義的。最早可能是借自於迦南最高神伊勒/El(Elyon;God Most High)的複數形態。伊勒神是個牛頭神,巴力神的父親。依照歷史考據的結果,創世紀和出埃及記的作者應該有兩位,一位稱唯一神耶和華,而另一位則稱其為Elohim,《創世紀》三十二章三十至三十二節中記載:「雅各問他說請將你的名字造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Peni El;意為神的面)」」。這代表伊勒/El這個稱呼在很早就已經流傳在希伯來民族中(但是否指的就是耶和華尚有變數)。(希伯来神话资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bc498010003fj.html; http://www.cgfeel.com/bbs/read.php?tid-377-fpage-4.html)


唯一神沒有具體的肉體,被認為只有精神存在。在最初先知亞伯拉罕聽到神的啟示後,傳給後後世的記錄就一直只有神的”顯現”而已,在摩西之後,始有 YHWH的稱呼,一直到先知約書亞和以賽亞為了在迦南之地定居並推廣這位唯一神,開始建立神殿以求神的降臨,並和當地的多個神祉如巴力、亞斯他錄及亞拿(Anath;巴力的第二位妻子,亞斯他錄的姊妹)融合以供當地人信仰,最後才定型變成現在的耶和華。這個猶太教的唯一神被認為是”嫉妒心極深”的神,聖經中看得出來耶和華對於其他的神有很高的排他性,厭惡世人信他以外的神,也禁止自己的信徒崇拜其他的偶像。

 

(希伯来神话资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bc498010003fj.html; http://www.cgfeel.com/bbs/read.php?tid-377-fpage-4.html)

 

耶和華比萬神都大  ~摩西岳父葉忒羅

色列人自己如此認為: 耶和華比(埃及人的)萬神都大。(出埃及記 18:9~11), 耶和華也敗壞他們(埃及人)的神。 (民數記 33:4)

摩西岳父葉忒羅因耶和華待以色列的一切好處,就是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便甚歡喜。 葉忒羅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他救了你們脫離埃及人和法老的手,將這百姓從埃及人的手下救出來。我現今在埃及人向這百姓發狂傲的事上得知,耶和華比萬神都大。(出埃及記 18:9~11) 那時,埃及人正葬埋他們的長子,就是耶和華在他們中間所擊殺的;耶和華也敗壞他們的神。 (民數記 33:4)

耶和華是山神 

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耶和華神選擇在山頂上向摩西顯現,因此,外邦人在以後的概念裡認為耶和華是個「山神」,王上二十23「亞蘭王的臣僕對亞蘭王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在古代中東的人心目中,耶和華是山神、是戰神,很可能以色列人自己也是如此認為,因此,當以色列人在迦南定居之後,就經常傾向敬拜巴力、亞舍拉、亞斯他錄,這些均是幫助生產繁殖的神。(出埃及記研經,29/04/2010, http://www.hebrew.idv.tw/inexodus.htm)

 

耶和華是戰神

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 ~聖經出埃及記 15:3

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 聖經.士師記

 
 
 
 
耶和華是戰神嗎?要探討耶和華是否是戰神,我認為,世人怎麼說總難作定準。不論當代的某個人、神學家,或所謂的先知,有什麼樣的靈修、神祕經驗與學術見解,我們都只能參考。可被公認來認識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的資源,還是只有《聖經》。因此,耶和華是戰神嗎?我們主要還是要從《聖經》來找答案。我們查考中文和合譯本聖經,我們是無法找到「耶和華是戰神」這樣一字不漏的經節。即便我們查考希伯來文聖經,也找不到hm’x’l.mi lae hw"hy(>耶和華是戰神)這樣的字眼。七十人譯本(希臘文舊約聖經)也一樣,沒有ku,rioj qeoj pole,mwn(主是戰神)這種說法。我們能找到最接近的經文是,「耶和華是戰士」(出153),希伯來文是 hm’x’l.mi vyai hw"hy>,英文翻譯成The Lord is a warrior或更字面一點的翻譯是The Lord, a man of war。上帝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撒上1:11;在舊約中出現二○六次)。他為以色列征戰(書10:14)。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出15:1)。他通過以色列人打敗亞瑪力人,摩西乃築壇稱之為「耶和華尼西」(出15:15),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他命令摩西對以色列人進行戶口普查,使二十歲以上能打仗的,出來組成一支擁有六十萬人的軍隊(民1:3、46)。通過摩西,他要以色列十二族軍隊,按東南西北圍繞著約櫃與領導核心來安營(民2章)。同時,也叫他們做精密的分工(民3-4章);連一根繩子誰要負責拿,也按名指定(民4:32)。他是以色列的盾牌與刀劍(申33:29)。他是在戰場上有能有力的耶和華(詩24:8)。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但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21:31)。甚至有一本書叫《耶和華的戰記》(民21:14),記錄著耶和華的戰爭。(耶和華是戰神嗎?, 羅光喜,29/04/2010, http://gospel.pct.org.tw/AssociatorMagazine.aspx?strTID=1&strISID=97&strMagID=M2007031601315)

 

聖經是一部書,一部為人類歷史提出宗教解釋的書,它有獨特的史觀,它在人類漸次發展的文明記載上,表達了上帝參與其中的軌跡。…..  士師記不斷重覆發生的罪惡,是所有閱讀者心中的遺憾。為什麼以色列人要行耶和華心中所看為惡的事,以致大難臨頭;而當士師興起,災難解除之後,卻又重覆犯罪。一個顯見的理由便是:當時以色列人在一次又一次的戰亂之中間尚未發現戰亂的原因,他們認為耶和華是戰神,不會種田,若要種田,就要找巴力;一旦戰事興起,就趕快再把戰神耶和華找出來,打贏之後,又去種田拜巴力了。(劉清虔, SARS 下的沉思與獨白(上), 2003.06.22 )

聖經沒有什麼公正、正義、公義等,戰神耶和華到處殺戮非猶太人。例如:殺埃及人頭生、「搶人做老婆」 申命記 21:11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維基百科, 討論: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

 

對於以色列人來說,耶和華原本只是列祖的上帝,後來耶和華引領以色列人,離開為奴之地,出埃及,入迦南,立國,一步一步與以色列打過大大小小不同的戰役。耶和華儼如一位戰神,隨同約櫃所在的區域,戰勝阻擋的敵人。(阿堅, 八世紀先知神學觀念概略, http://home.netvigator.com/~pakkinl2/theo002.htm)

耶和華是戰,耶和華是全善.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詩篇
33:18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愛的人、
33:19 要救他們的命脫離死亡、並使他們在饑荒中存活。

詩篇 第二十三篇

  1.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2.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3.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4.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5.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6.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這些都是耳熟能詳的聖經金句,但我們再繼續看,看看聖經中描述的耶和華的其他事跡。

讓我們揭到申命記第二章33到34節:

申命記
2:33-34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啊!看來耶和華是一個戰神,他助他的子民入侵別人的城。我們再看多段,請大家揭到申命記第二十章16到17節:

申命記
20:16-17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啊,原來耶和華是這樣對待他子民以外的人的!那他怎樣對待自己的子民呢?讓我們看看利未記第二十六章21到22節:

利未記
26:21-22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喫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再看看民數記十一章33節:

民數記
11:33 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

啊!看來耶和華是一個暴君,對不服從他或埋怨他的格殺勿論!

以上那些暴力經文,只是冰山一角(要看更多暴力經文請到「聖經暴力」http://truthbible.net/biblehorror/violentbible/ ),我要揭示的,是聖經裡的神根本就不是大家心目中那個全善的神,聖經裡的神,只是猶太人的神,他只協助猶太人侵略外邦人。對猶太人,他是一個獨裁者,對外邦人,他是一個冷血侵略者。(其實根據創世紀,世上所有人都應該是耶和華的作品,即是「外邦人」都應該是耶和華的兒女,但舊約中常常可見到耶和華只眷顧猶太人,稱其他人為「外邦人」)

有教徒會說:「聖經中的神也有做很多好事,為甚麼你不看,只看壞的?」若果一個絕對善良的姑娘每天都做很多善事,但也殺很多人,那她還算是一個絕對善良的人嗎?若要用「全善」來形容一個人(或神) ,那這個人(或神) 一定要是完全的善,只要他有一丁點惡,已不算是全善了,更何況耶和華作的豈只一丁點的惡?耶和華頂多也只能算是「時善時惡」。

看清楚,聖經裡的神所作的,和大家心目中那個全善的神所教導的,完全背道而馳,我們真的相信聖經是一個全善的神所默示的嗎?(聖經中的神是全善的嗎?facebook,29/04/2010,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uid=114215113754&topic=9459&post=63663)

總結:

猶太教的經典是舊約聖經,舊約的神叫耶和華,他原是猶太人的山神,像是台灣的土地公.耶和華是全善. 耶和華守護猶太人,幫猶太人打戰.出埃及記,過紅海,耶和華像是戰神.舊約是一部耶和華照顧猶太人奮鬥的歷史.耶和華原是猶太人的神.耶穌把耶和華變為全人類的神.把耶和華變為聖父,自己成了聖子,與聖神成為三位一體,是為基督宗教.(尊重與容忍,29/04/2010, http://www.taiwannet.de/yinyanglogy/multikulti/multikulti.htm)

神蹟?—-淺談猶太基督教在宣傳中起過很大作用的神蹟。(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系列)

 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 淺談猶太基督教在宣傳中起過很大作用的神蹟。

何宗陽編作

    

在許多宗教典籍中,都有各種各樣神跡的記載,這些記載或者用來顯示神的能力,或者用來保護某一個或者某一群特定的人。對於神跡,無神論者並不相信,因為一些神跡可以用現代科學解釋。

 Jones , Lindsay所編輯的大型《宗教百科全書》解釋(Jones , 2005; 維基百科.2009j),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創立者對奇迹有不同的看法:「這些宗教的歷史不容錯辨地證明,奇迹和關於奇迹的傳說一直是宗教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佛陀本身有時也施行奇迹」。後來「佛教傳入中國,傳道的人也經常展現神奇的力量」。

這本書談到了幾個奇迹,然後做出結論說:「也許你不能完全接受這些奇迹傳說,但是虔誠的作者無疑是懷着好意,想榮耀佛陀才會寫下這些傳記,說他能賜給熱心的跟從者奇迹般的力量。」 對於伊斯蘭教,這本書評論:「伊斯蘭社會裡的大部分人一直期待奇迹發生。口傳教義描繪穆罕默德在很多場合公開行過神跡。……甚至在聖人死後,人們仍相信他們會為了信徒而在墳墓里施行神跡,還會虔誠地求聖人為他們代禱。」

在基督教聖典聖經中,記載了很多的神跡,四福音書中記載了耶穌所施行的35個神跡(约翰 2:1-11變水為酒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除了預言,律法,歷史和詩歌之外,舊約聖經有相當篇幅記載上主耶和華為他的子民以色列人所行的神跡,或者他藉助先知/先見所行的神跡。這裏的很多記載都是超自然現象,是無法用常識和科學來解釋。(維基百科.2009j)

信徒們為了誇張耶穌的偉大,更加把他神通化。說他能在海面上行走,又說他用五個大餅供五千人吃飽。也許耶穌只是在淺灘上行走,於是信徒們便幻想著他能在水面上行走。時至今日,還有許多教徒猶信以為真,這何異於把一部《西遊記》當成事實的記載?事實上,《新約》中所描繪的耶穌,留給我們的,除了一些重要的格言外,別無他物。至於神述、神醫,以及後來的復活,都是《舊約》的翻版。(《舊約》《列王紀》下第4章記載著:有人以二十個大餅供一百人吃飽。同一篇的第5章又有神人以利沙醫治大麻瘋的記錄。在《列王紀》上第十七章中,有復活的神跡。(陳, 1991)

在基督教的宣傳中奇蹟起過很大作用。但奇蹟在古代末期是很普遍的,它並不為某種宗教所專有。基督教的奇蹟在競爭中為什麼比其他宗教的奇蹟獲得更廣泛信仰是不很容易看出來的。我想吉朋遺漏了一項極其重要的事:基督徒有一本聖經。基督徒所仰賴的奇蹟在遠古時代在一個古代人覺得神秘的國家中早就開始了;他們有一部從開天闢地以來首尾一貫的歷史。按此:上帝首先向猶太人其次向基督徒經常行奇蹟。很明顯,一個近代歷史學者會認為以色列人早期的歷史主要屬於傳說性質;但古代人卻不這樣想。(伯特蘭·羅素,西方哲學史, 1945, 第二章 基督教最初的四個世紀)

  他們相信荷馬敘述的特羅伊圍攻戰,羅繆魯斯和雷繆斯等傳說,歐利根曾問道,你們既然承認這些傳說,為何又否認猶太人的傳說呢?針對這種爭論並沒有合乎邏輯性的回答。因而承認舊約中的奇蹟乃是很自然的事。當人們一旦承認了舊約中的奇蹟,那末為其較晚的奇蹟(特別是由於基督徒對先知書所作的解釋),也就可以使人憑信了。(伯特蘭·羅素,西方哲學史, 1945, 第二章 基督教最初的四個世紀)

 一些人認為,聖經說耶穌或他以前上帝的先知所施行的神跡是事實。但也有很多人認同新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的看法。《宗教百科全書》引述說:「路德和加爾文都寫道,奇迹的時代已結束了,不該再期待奇迹發生。」這本書還說,

天主教會仍然相信奇迹,「但是對奇迹如何發生不加辯解」。可是,「新教的學術團體則逐漸相信,基督教的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道德觀。上帝也好,靈界也好,都不會大幅度地接觸或影響現實的人類生活」。(維基百科.2009j)

休謨主張,即使是神蹟也不能給予宗教多少理論根據。休謨在文章中提出了幾點理由,所有的理由都指向了一個答案:神蹟只不過是一種對於自然法則的違逆。他在《人類理解論》一書中對神蹟的定義指出神蹟是對於基本自然法則的違逆,而這種違逆通常有著極稀少的發生機率。異常的主張需要異常的證據加以支撐,然而與此相反的是,休謨觀察到:「人們總是貪婪的一昧接收而沒有詳細檢驗那些能夠安哄迷信而提倡神蹟的事物。」(維基百科. 休謨.2011)

休謨對於耶穌復活的神蹟會提出以下的批評:「以下何者哪個比較有可能:一個人從屍體裡復活、還是一句證言被後人所誤解了呢?」(維基百科. 休謨.2011)

對休謨而言,除了支持極端的信仰主義以外,唯一可以正當化有神論宗教的方式只剩下訴諸神蹟一途了。在《論神蹟》一文中他這樣解釋道:「…我們可能會總結認為,基督教不但在最早時是隨著神蹟而出現的,即使是到了現代,任何講理的人都不可能在沒有神蹟之下會相信基督教。只靠理性支撐是無法說服我們相信其真實性的,而任何基於信念而認同基督教的人,必然是出於他腦海中那持續不斷的神蹟印象,得以抵擋他所有的認知原則,並讓他相信一個與傳統和經驗完全相反的結論。」(維基百科. 休謨.2011)

由於人類的愚昧,知識的淺陋,《新約》的奇述,反倒迎合了一般信徒的胃口。若果沒有奇述,基督教能否如此流行於世界,是很值得劃問號的。時至今日,人們的觀念已大為改觀。在我們這時代中,再也不可能產生一個耶穌式的人物了!普遍的知識程度都在逐漸地提高中,異靈已被解釋為腦神經的幻象。

無神論者不認為神是存在的,自然沒有神的行為,亦即沒有神蹟。神蹟的發生,只是人類由於蒙昧和誤解而產生的,對事實的成因有了主觀的理解。而且,他們認為不少神蹟是被別有居心的人創造的。事實上,許多懷疑主義者亦認為神蹟極有可能用魔術手法人為製造。例如各種偽氣功、騙術一樣。(維基百科.2009j)

參考文獻資料 

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基督教是一個叛逆的猶太教宗派, 以其在聖經法典《聖經·舊約》後面未經授權即妄自添加的附錄《聖經·新約》, 即可證明。(湯恩比,《歷史研究》)

基督宗教初驗不合格:基督教是一個叛逆的猶太教宗派, 以其在聖經法典《聖經·舊約後面未經授權 即妄自添加的附錄《聖經·新約》, 即可證明。(湯恩比,《歷史研究》)   

湯恩比,《歷史研究》

      

何宗陽編輯整理

猶太教

猶太教崇拜单一的主神(一神信仰)耶和華,是希伯来人内部的民族宗教。當亞歷山大
大帝征服希伯來人的猶太原居地後,希伯來人
也易名為犹太人並散落到希腊帝国各處。(维基百科,犹太教. 17/04/2010)

猶太教的聖經被基督教借用了, 稱為《聖經·舊約》。舊約聖經全在耶穌誕生之前已寫成及被輯錄成書,是猶太教的聖經, 在基督教看來與耶穌誕生後成書的新約聖經相承

猶太教並不承認《聖經·新約》為正典,因為他們否認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维基百科,聖經. 17/04/2010)猶太教認爲基督教文獻中所描繪的耶穌與猶太聖經中所描繪的彌賽亞不同,只奉相對於基督宗教的舊約的希伯來聖經,不會信奉基督教的耶穌,也認為預言不是指基督教的耶穌。(维基百科,猶太教與基督教. 17/04/2010)

基督宗教

基督教借用了猶太教的聖經 基督宗教本身原来只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在耶稣被
钉十字架死后,圣保祿仍然在猶大-撒馬利亞宣扬耶穌基督救贖,就是傳揚救贖給
萬邦萬民,但几乎获得和耶稣同样的下场,只是由于圣保罗是出生于小亚细亚的罗马
公民,所以倖免于处死被遣返回罗马。他因此得出一个结论:与其在犹太人中间传道,
不如在外民族中间传道。由于他在罗马帝国中间的各民族中传道,将基督教变成一个
世界性的大宗教。 (维基百科,犹太教. 17/04/2010)     
猶太教與基督教  猶太教是西亞地區的游牧民族希伯來人中產生的宗教,後來在
猶太教的基礎上衍生出了基督教。猶太教和基督教有相同或相近之處,也有不同或
相反之處。基督教借用了猶太教的聖經和猶太教的許多詞彙,但基督教和猶太教在
經書上和一系列基本觀念上存在根本分歧,比如“三一論”、“基督論”、
“中保論”、“救贖論”、“原罪論”等等。(维基百科,猶太教與基督教. 17/04/2010)
 猶太教與基督教都屬於亞伯拉罕諸教,又稱亞伯拉罕宗教亞伯拉罕一神諸教沙漠一神諸教閃族一神諸教閃米特一神諸教閃米特諸教等,指世界主要的
三個一神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如此所稱,皆因這三個宗教均奉聖經舊約
中的亞伯拉罕為共同祖先,且均發源於西亞沙漠地區,來源於閃米特人
(有時狹義的閃米特人指猶太民族,儘管阿拉伯人也屬閃米特人)。
(维基百科, 亞伯拉罕諸教. 20/04/2010)
基督教最初是作為一種革新的猶太教由猶太人傳給猶太人的。聖雅各,
其次還有聖彼得,都曾希望基督教不超出這個範圍。 若沒有聖保羅,
他們的主張或已盛行於世了。聖保羅毅然容許外邦人入教,不要求他們
受割禮和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曾 以一種保羅式的觀點記載了兩派間
的爭論。毫無疑問聖保羅在各處建立的基督徒社團,一部分是由猶太人的改宗者,
一部分是由 尋求一種新宗教的外邦人所構成。在各種宗教信仰的崩潰期,
猶太教的確實性很吸引人,但割禮卻是人們改宗時的一大障礙。有關食物
方面的清規戒律也是同樣不便的。即便沒有其它,僅這兩種障礙也足使希伯來
宗教無法企及。由於聖保羅的影響,基督教保留了 猶太教義中吸引人的成份,
並除去了使外邦人最難接受的一些特徵。(伯特蘭·羅素,西方哲學史, 1945,
第二章  基督教最初的四個世紀) 猶太教的聖經被基督教借用了, 
稱為《聖經·舊約》。舊約聖經全在耶穌誕生之前已寫成及被輯錄成書,
是猶太教的聖經。 猶太教的神耶和華也被基督教繼續借用了。 通常,
兩者共同的價值觀被稱為猶太-基督教傳統(Judeo-Christian Tradition)。
一些史學家認為,耶穌傳達的 教義更加接近猶太教,而保羅對基督教教義
做了較大貢獻,使得基督教不再局限於猶太人范圍。 因此, 屬於亞伯拉罕諸教
的基督教雖脫胎於公元以一世紀左右一個新興猶太教派, 但基督教仍繼續借用
猶太教的聖經和 猶太教的神耶和華。 所以把稱基督教猶太-基督教應更合適合理。

在基督教看來, 猶太教的聖經《聖經·舊約》與耶穌誕生後成書的新約聖經相承

猶太教看來,  猶太教並不承認耶穌誕生後成書的《聖經·新約》為正典,因為他們否認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维基百科,聖經. 17/04/2010)湯恩比說:「…. 在猶太人的眼中, 基督教是一個叛逆的猶太教宗派, 以其在聖經法典《聖經·舊約》後面未經授權即妄自添加的附錄《聖經·新約》,  即可證明。….. 在猶太人的眼中基督教看來奇蹟似的地征服了希臘社會,  決不是”上帝的作為” 。一個猶太的教師(按:指耶穌) 被信徒們以異端的方式, 尊為處女懷胎的上帝之子, 他在身後的勝利, 與較早戴奧柰索斯、 赫拉克里斯等同為傳奇性「半神人」的勝利如出一轍,  祇不過是異教誇大的事蹟。」「….然而在猶太人看來, 基督教會卻因為背叛了猶太教最重要的兩項原則:  十誡中的第一誡和第二誡, 亦即「 一神論」與「無偶像」,… 在實踐上對希臘改宗者的多神論及偶像崇拜讓步, 因此, 才能輕而易舉地征服了廣大的領域。」(湯恩比,《歷史研究》。第1470~1473頁, 第四十章第七節 宗教理念與體制的復興 )

年輕的耶穌:失蹤的歲月—-年輕的耶穌曾到印度學佛? 

年輕的耶穌:失蹤的歲月—-年輕的耶穌曾到印度學佛?

本文作者: 何宗陽

科學家維克托•斯滕格爾(Victor J. Stenger) 在他的[上帝:失敗的假設](God: The Failed Hypothesis), 2007年紐約時報暢銷書,認為:沒有證據表明神的存在,而且神的存在令人難以置信。(Stenger , 2007)

如果有一個與世界互動的神–如標準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神,那麼聖神的干預的影響是可以在自然世界中觀察到的,所以它們正屬於自然主義科學的職權範圍內的。因此,斯坦格爾認為,雖然科學不能直接測試神的存在,它可以在可觀測宇宙的行為的基礎上對一個神作出推論。這和物理學家研究夸克(quarks)和黑洞所採取的做法正是同樣的,夸克和黑洞也是不能被直接觀測到的。(Ludden,2007; Stenger, 2007; Wikipedia, 2009j)

  如果有一個與世界互動的神–如基督教的耶穌, 那麼耶穌聖神的干預的影響—不容他人胡說八道— 應該是可以在世界中觀察到的,那麼, 下面轉載的 「 耶穌印度學佛?  有人深信有人疑 」乙文所談論的八卦應該不會發生才對。當然, 西方教會人士對耶穌印度學佛之說極力排斥。「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曾抨擊為「荒謬」,否認耶穌與印度西藏佛教有關。然而, 如果只見教會人士的抨擊而不見耶穌聖神的直接干預的影響—不容他人胡說八道—那麼, [上帝:失敗的假設] 豈不又得一加分佐證嗎?

參考文獻資料 

[轉載]: 2009-12-28 【中央社】

「 耶穌印度學佛?  有人深信有人疑

     耶穌基督從13歲到30歲的事蹟未見聖經記載,西方教會也說不出所以然,但若干宗教歷史學家相信,在那段失落的歲月中,耶穌基督隨著駱駝商隊到印度學習佛經與吠陀經。

     11月中旬,到印度接受民間學術機構達亞瓦提.莫迪基金(Dayawati Modi Foundation)頒發藝術、文化暨教育最高榮譽獎的英國製片人瓦溫(Kent Walwin),接受媒體訪談時表示,他此行也在尋找耶穌基督在印度停留的痕跡。

     瓦溫早在2007年就宣佈要拍攝一部以耶穌基督年輕時代為背景的電影,片名就稱為「年輕的耶穌:失蹤的歲月」(Young Jesus: The Missing Years),探討這位彌賽亞救世主的早年事蹟。他說,他的電影敘述就從耶穌的13歲到14歲開始。

     溫瓦表示,記載耶穌基督生平事蹟的聖經「使徒福音」(Apostolic Gospels) 篇,對年輕的耶穌早期的行蹤僅記載著:「祂最後被見到的行蹤是在西亞,當時祂是13-14歲。」

     溫瓦指出,根據一些佚失經文的記載,耶穌30歲時又返回自己少年時代居住的(以色列)拿撒勒(Naza-reth)。但也有說法是,所謂的拿撒勒指的是現今印度南端一座也叫拿撒勒的小鎮,位於坦米爾那都省(Ta-mil Nadu)境內的土圖庫迪(Thoothukudi)境內。

     但據地方人士表示,至今仍是印度主要產鹽區的拿撒勒名稱,是由百多年前的西方傳教士命名,當地至今仍留存若干教堂,居民也以基督教徒為多數。

     至目前,有關耶穌停留印度求經的傳聞,幾乎全都是依據印度西北部一座古老佛教寺廟保存的的經典記載。這座藏傳佛教寺廟希米斯(Himis) 寺,位於印度境內與西藏交界的拉達克(Ladekh)地區,處於喜馬拉雅山上海拔4000公尺高的山谷中,是當地最宏偉的佛寺。

     希米斯寺僧人都對經典記載耶穌在印度求經一事深信不疑。一位資深喇嘛表示,經典記載著耶穌慕名佛法和教義,曾經造訪拉達克和鄰近的克什米爾(Kashmir)。

     早在1894,前蘇聯醫師兼旅行作家諾托維茨(Ni-colas Notovitch) 曾出版一本「耶穌基督佚史」(The Unknown Life of Christ),書中敘述他在拉達克因墜馬斷腿而在希米斯寺療養時,寺中僧人曾出示兩大黃色藏文經卷,卷名「聖者伊薩生平」(The Life ofSaint Issa),內中記載耶穌少年時行腳西藏與印度的事蹟。

     伊薩意指「上帝的兒子」,即是耶穌。據諾托維茨在書中引述當時由喇嘛口譯的經典內容表示,伊薩在13歲時,因逃避父母為他娶媳,趁夜離開耶路撤冷,參加東行的駱駝商隊,前往印度尋求佛法。

     書中又說,伊薩14歲時抵達了今日巴基斯坦東南部的印度河河谷地帶,並與當地居民相處融洽,學習印度波羅門教梵文和吠陀經。在隨後的幾年裡,伊薩又遍訪印度境內各處佛教聖城,學習佛法。

     據諾托維茨引述經典記載,伊薩不滿婆羅門教的種姓階級制度與腐化,因此離開婆羅門教而趨向反對階級制度的佛教。直到29歲時,伊薩才返回現今的以色列,並開始向人們弘揚和平博愛之道。

     1921年,印裔英國宗教學者暨預言家阿希達南達(Swami Abhedananda) 也率領一批學者,專程前往喜馬拉雅山希米斯寺,探查耶穌基督印度學佛傳說。他後來出版「克什米爾與西藏」(In Kashmir And Tibet)一書表示,「查訪所得與諾托維茨所言完全相符」。

     德國學者克斯登(Holger Kersten)也在「耶穌在印度」(Jesus Lived in India)一書中提到耶穌在印度的早期生活,內容與諾托維茨與阿希達南達的說法幾乎一致。

     但西方教會人士卻對耶穌印度學佛之說極力排斥。「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曾抨擊為「荒謬」,否認耶穌與印度西藏佛教有關。許多基督教神學專家也不肯接受耶穌曾赴印藏研究佛教的事實,認為有損基督的地位。

     印度天主教會也批評說,英國製片人瓦溫有意到印度拍攝耶穌學佛的電影,是出於商業利益,而非尋求真相。

     耶穌年輕時失蹤的年代,至今一直是宗教與歷史學者爭論不休的話題,議論相持不下,莫衷一是。但可確定的是,在耶穌時代,也正是佛教興盛的時代,當時佛教已經西傳波斯與中東,包括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

     支持耶穌印度學佛之說的學者指出,如果說慕名佛學的耶穌在13歲時反對父母安排的盲婚而逃走,隨著中東駱駝商旅隊伍來到印度追尋真理,不是全無可能的事,尤其是印度拉達克希米斯寺的伊薩經卷,即是一項「物證」。

     台灣50年代知名作家馮馮,也支持耶穌到印度學佛一說,並且出版「神秘失蹤的18年」一書,引述多方的資料和考據,揭示耶穌在失蹤的大約18年當中,是在印度與西藏研究佛教。

     馮馮在書中也指出,聖經所以不見相關的記載,可能是後來的教廷編輯認為,此說不足以代表耶穌的教行,而且有破壞或觸犯基督的神聖形象,加以有外教的色彩,因此刪除了所有關於耶穌基督在印度西藏學佛的事蹟。981228

慶生慶錯日子, 那還得了!! 耶誕節(聖誕節)—– 竟然不是耶穌誕生日的慶祝節日。

慶生慶錯日子, 那還得了!!  耶誕節(聖誕節)—– 竟然不是耶穌誕生日的慶祝節日。

何宗陽編著

眼看耶誕節(聖誕節)就又要快到了,心中有感, 趕擠本文, 以抒之記之。

聖誕節,在台灣也稱作耶誕節,是基督教會年曆的一個傳統節日,它是基督徒慶祝耶穌基督誕生的慶祝日。聖誕節的英語Christmas,即「基督彌撒」。有時又縮寫為「Xmas」。這可能是因為 X 類似於希臘字母 Χ(Chi);Χ 是「基督」的希臘語 Χριστόςì(Christos)中的首個字母。有人認為這可能是因為近年來西方多元文化的興起,為了尊重其它信仰的人士,以淡化聖誕節的宗教色彩。(維基百科, 聖誕節)

有關耶穌基督降生的正確日子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到了第四世紀,羅馬教會已開始以十二月二十五日作為聖誕節。教會選定當時盛行於世的拜日教(Mithraism)所舉行的太陽神慶典日(十二月二十五日)作為聖誕節。(廖, 上信,n.d.)

歷史學家們在羅馬基督徒習用的日曆中發現公元354年12月25日頁內記錄著:“基督降生在猶大的伯利恆。”經過研究,一般認為12月25日伴為聖誕節可能開始於公元336年的羅馬教會)約在公元375年傳到小亞細亞的安提阿,公元430年傳到埃及的亞歷山大里亞,那路撒冷的教會接受得最晚,而亞美尼亞的教會則仍然堅持1月6日主顯節是耶穌的誕辰。 1月6日原來是復活埃及神人奧西里斯-永恆之塔Osiris-Aion,出生的處女伊希斯誕辰慶典日。

  

那個時代,羅馬的多神教徒仍佔多數,他們每年十二月廿五日慶祝「所向無敵的太陽神」(Natalis Solis Invicti)的生日。這個節日發源於波斯,在公元前一世紀盛行於羅馬帝國。至公元二七四年,米特拉教(Mithraism)擁有廣大信徒,奧理安(Aurelian)皇帝乾脆宣布它為國教。(維基百科, 君士坦丁一世, 16/04/2010)

Martin A. Larson 和Franz Cumont 都主張12月25日或冬至節winter solstice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Larson, 1977),是一個異教徒節日,同時太陽神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winter solstice,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甦的開始。可能由於這個原因,羅馬教會才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ChristmasTide)

這是教會初期力圖把異教徒的風俗習慣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正如歷史大師湯恩比在其大作《歷史研究》第四十章第七節中所說:「….. 在猶太人的眼中基督教看來奇蹟似的地征服了希臘社會,  決不是”上帝的作為” 。一個猶太的教師(按:指耶穌) 被信徒們以異端的方式, 尊為處女懷胎的上帝之子, 他在身後的勝利, 與較早戴奧柰索斯、 赫拉克里斯等同為傳奇性「半神人」的勝利如出一轍,  祇不過是異教誇大的事蹟。….然而在猶太人看來, 基督教會卻因為背叛了猶太教最重要的兩項原則:  十誡中的第一誡和第二誡, 亦即「 一神論」與「無偶像」,… 在實踐上對希臘改宗者的多神論及偶像崇拜讓步, 因此, 才能輕而易舉地征服了廣大的領域。」

後來,雖然大多數教會都接受12月25日為聖誕節,但又固各地教會使用的曆書不同,具體日期不能統一,於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為聖誕節節期(ChristmasTide).
總之, 聖誕節整個是無敵太陽神的節日,從太陽信仰與星期天禮拜一起進入(見聖誕節和復活節的來源(No. 235)。參考塞繆爾巴喬基從安息日至星期天,主教大學出版社,羅馬1975)。(上帝的基督教會,2009)

總而言之的感想和結論: 天下人間,  斷無任何偉人或神明會容忍他的崇拜者, 隨便延用他人或他神的生日來作為本人或該神明誕生日的慶祝節日。這很明顯—- 是基督教會在實踐上對改宗者的多神論及偶像崇拜的讓步, 因此, 才能輕而易舉地征服了廣大的領域。

慶生慶錯日子, 那還得了! 這也難怪, 即使在現今一些非基督教派如耶和華見證人、還有一些基督教派里的基要派和清教徒組織,仍舊把聖誕節看作沒有聖經認可的異教徒節日,並拒絕慶祝。(維基百科, 聖誕節)

参考文獻資